同仁堂300年
1669年
(清康熙八年)
乐显扬创办同仁堂药室。
1706年
乐凤鸣在宫廷秘方、民间验方、祖传配方基础上总结前人制药经验,完成了《乐氏世代祖传丸散膏丹下料配方》一书。
1723年
(清雍正元年)
由皇帝钦定同仁堂供奉清宫御药房用药,独办官药,历经八代皇帝,188年之久。
1948年
乐氏第十三代传人乐松生接任同仁堂经理。
1954年
同仁堂实行了公私合营。
1955年
同仁堂经理乐松生在中南海受到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同年被选为北京市人大代表,并出任北京市副市长。
1957年
同仁堂中药提炼厂正式成立,开创中药西制的先河。
1979年
同仁堂厂、店牌号得以恢复。
1989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同仁堂”为驰名商标,受到国家特别保护,“同仁堂”商标还是中国第一个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的商标,大陆第一个在台湾申请注册的商标。
1992年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公司组建成立。
1997年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同年7月,同仁堂股票在上证所上市,这标志着同仁堂在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进程中迈出了重要步伐。
2000年5月
成立了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年10月在香港创业板上市。
2004年3月
同仁堂国药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
2008年12月
北京同仁堂中医医院试营业。
资料来源:同仁堂官方网站,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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