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交易地位,害人害己
20世纪90年代之后,大多数中国国有百货店曾尝试走自主经营之路,但他们既缺少自主经营商品的知识和技能,又缺乏资金,于是不得不主动把引厂进店、联营、出租柜台作为主要经营方式。
90年代中期以后,法国家乐福为了在中国零售市场低成本扩张,把在台湾确立起的“进场费”制度引入国内。在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一片鼓噪下,中国零售业的引厂进店、联营、“返点制”和“进场费”都从外资身上找到了合理性的依据,供应商的销售返点、延长账期和收取名目繁多的“入场费”等成了零售商的主要利润来源。
“进场费”和账期则从一开始就被缺乏资金的国内零售商和急于低成本扩张的外资零售商所利用,逐渐成为国内零售业的一种交易规则。
可以说,90年代中期以后,国内相当多的内外资大型连锁企业正是通过这种对中小供应商优势地位的滥用迅速发展壮大的。
这种模式在90年代中国经济高度成长时期,对推动零售业的硬件设施建设以及现代化,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与日本百货业共有的弊害也逐渐显露出来,主要表现为:
首先,导致国内百货店和连锁超市的同质化现象极为严重。同质化必然会导致相同业态间无序的价格竞争,零售商向供应商转嫁各种费用,零供矛盾日益突出,成为一种社会问题。
其次,供应商也不傻,大幅增加“进场费”必然要追加到商品价格中去,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特别是在商品价格严重虚高的百货业,许多商品的价格已远超欧美和日本百货店同类别商品的价格。而许多号称“天天低价”的大型超市并没有使消费者感到商品的低廉,所谓的折扣店和量贩店已成为一种面向消费者的宣传口号。现在消费者对零售商花样百出的价格促销怀有强烈的不信任感,虚高的商品价格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消费需求。
这就形成了一个让人难以理解的“流通的二元结构”:近20年以来,被冠以“中国制造”的服装、鞋帽、五金、家具、小家电等生活用品,以令人叹服的物美价廉充斥发达国家的各种业态的商店,但却很少惠及国人。
再次,“食利型”赢利模式造成我国大多数零售商经营功能严重衰退。他们放弃了自己采购商品并通过提高商品周转而获利的基本经营方式,多数卖场的销售也委托给了厂家的促销员。由于顾客的需求信息基本掌握在厂家手中,除了供应商自发的调整商品以满足顾客需求外,零售商已基本失去了这种能力。
于是,许多零售商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地产、股市等所谓的多元化战略中去,在主业上,逐渐蜕化为地产商或零售物业管理者。这就是当前国内零售业面对严重的同质化,经营创新和业态革新极为缓慢的根本原因。
日本百货店的经营困境是中国零售业发展的一面镜子。目前中国经济高速成长,消费急速扩大,“食利型”赢利模式还有其存在的环境和空间,但从长远来看,“食利型”赢利模式的风险性会逐渐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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