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
昨天有消息称,在三易其稿后,《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即鼓励民间投资20条(下称“20条”),已于8月上旬上报国务院。按惯例,如无意外,这一文件有望于年内出台。
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20条”草案,内容包括扩大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范围、削减行政许可事项、改进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减轻民企税费负担等若干方面。这当中包括一系列政策亮点,比如研究制定《放贷人条例》、适当放开中小企业债券市场、民企税后利润进行再投资和技术研发可享受税收抵免等。在4万亿政府投资的经济刺激效应递减后,有关方面希望通过“20条”新政,激励民间投资入场接棒,驱动经济复苏。
对于“20条”对经济复苏可能产生的巨大拉动效应,许多人持乐观态度。但是,也有专家提出相反的看法。他们不是否定“20条”的内容,而是担心“20条”能否得到落实,而这是有前车之鉴的。有专家就直言:“‘20条’是否会重蹈‘非公36条’无法落地的覆辙?”
2005年2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也是一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划时代的文件,但是,最后社会各界公认的评价是,这个文件的落实效果并不明显。是什么原因让“非公36条”落实效果不明显呢?笔者总结了一下,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原因。人们对发展非公经济认识不统一。在“非公36条”颁布后,居然发生了100多位社会名流给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写信,强烈要求收回“非公36条”的事。他们认为发展民营企业造成贫富差距拉大,一定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
二是制度原因。法规制度的修改严重滞后,“非公36条”37项的配套文件目前至今完成了27项,还有10项没有完成。好不容易把《公司法》、《证券法》改了,但融资、税收、财政的问题还没来得及解决。
三是体制原因。文件明确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金融、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原国企垄断的行业和领域。国资委却发出《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的文件,明确七大行业将由国有经济控制,否定了“非公36条”的部分规定。
四是部门原因。有些政府部门、地方官员没有很好研究学习文件,有的甚至根本没看过“非公36条”,在具体工作上习惯性地直接或间接地限制民营企业,部分垄断企业出于维护自身利益需要,也在排挤民营企业。
应该说,虽然今天的情况已经有了很大改变,但让“非公36条”难以全面落实的因素依然存在。既得利益格局早已形成了,要打破,非要有强大的动力不可。我们现在并不缺少文件,缺少的是强有力的落实,缺少打破利益格局的决定与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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