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市级备案结果公示”中,出现一名身份证号为“111111111111111111”(18个“1”)的高姓申请人,舆论哗然。北京市宣武区住房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解释是“这名高姓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身份证号”,而“申请保障住房,审核系统又必须录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在请示了市住房保障部门并经审批同意后,把18个‘1’作为高某的身份证代替编号,录入到保障住房审核系统”。
该解释除了把矛盾上交给上级主管部门之外,没有提供任何公众需要的信息。光会转移矛盾的下属不是好下属,市住房保障部门的审批又不在《政务信息公开法》管辖范围之外,哪能搪塞公众呢?
那无身份证号的高某真实身份难免遐想联翩,我能想到无身份证号的中国籍国民是军人、警察,他们没有身份证号,但有军人证号和警号,住房保障部门的电脑录入系统不会呆滞到不能兼容的地步吧?就算不能兼容,解释时总该说明一下。以“特殊”二字掩盖原因,既蔑视了公众的知情权,也违反了《政务信息公开法》。
经济适用房价格与商品房价格背离,注定它将面临分配困境。“18个1”现象是经济适用房在分配环节面临的诸多困境中的一个小插曲。经济适用房价格低于商品房,当然不愁人要,但太多人想要比没人要问题更严重。珠宝店里的钻戒静静地躺在那里,常有行人驻足垂涎三尺,但不至于引发动乱。一颗掉在人群中的无主钻戒,则难免引起路人争抢和打斗,造成治安事故。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之间的差价可以买很多很多钻戒。
审批决定经济适用房分配,容易滋生腐败。摇珠选择经济适用房得主,把福利事业搞成博彩,不如直接博彩合法化,奖金改为奖房。假如拍卖经济适用房,那又跟商品房没什么区别了。在市场面前,别的任何分配方式都是漏洞百出的。
经济适用房名为解决市民的住房困难,实际上把住房最困难的非本地户籍居民排除在外。经济适用房越多,商品房越少,非本地户籍居民的选择范围越少,置业就越困难。农民的城市化进程因此而受到阻滞。
三十年的发展经验表明,人口流动是经济活力的最大源泉。据闻最新广州市经济适用房只有商品房价格的三分之一。一个北京人到广州买房要比广州户籍人口买房花三倍的价钱。北京人又有北京的经济适用房牵绊着,如此类推各地市民都不愿流动了。人口流动性降低,于是依附在人身上的文化、技术、财富都降低了流动速度,经济增长必然受到损伤。
最后是经济适用房的“共有产权”实践时间尚短,数量不多,问题尚未暴露。可以想象到的问题有关部门作为每个经济适用房业主的“共有业主”,势必当爹又当妈,琐事不断。各级住房保障部门有了增加编制增加经费理由,当家人的荷包又得经受一番考验。廉租房正在演变为经适房,估计经适房即将演变为商品房。福利房的福字将随岁月流逝而褪色,只剩下个金光闪闪的“利”字。
要解决市民的住房难题,一是放开自建房限制,二是减轻房地产税费。两招下去,必然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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