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王 巍 通讯员 师玉静)昨日,记者在国家统计局河北省调查队消费价格处了解到,11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环比同比涨幅均为今年以来的最高水平。1-11月份累计,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了3.0%。
新涨价因素增加是11月CPI同比涨幅扩大的主要原因。即,一是食品价格环比上涨3.2%,调查的16个食品小类中有13类价格呈现上涨态势。二是资源类价格的上涨。三是衣着类价格上涨对CPI的助推作用,主要表现在受棉花价格上涨影响,以棉布为代表的衣着材料价格持续升高;寒冷天气使得御寒衣物需求旺盛,致使冬季服装价格持续上涨。
据了解,1-11月份累计,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了3.0%,达到全年调控目标警戒线。其中,城市上涨了2.8%,农村上涨了3.5%。从结构来看,编制指数的八类商品和服务,呈五升三降态势。在上涨的五类商品和服务中,食品类涨幅居首,同比上涨了7.7%,拉动总指数上涨2.4个百分点;其次为居住类,比上年同期上涨了3.9%;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烟酒及用品和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分别上涨了2.4%、1.5%和0.1%。下降的三类分别是衣着、交通和通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2.4%、0.9%和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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