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本报讯(记者 王 巍 通讯员 徐晨霞)在4S店维修使用的配件质量是否过关?购车时被强制要求在店内购买汽车保险是否违规……许多有车族和准有车族在购车和维修保养爱车时心中不免有各种疑虑。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从即日起,该局将在全市全面展开汽车销售行为及汽车配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质量成为投诉“重灾区”
案例一:上个月,省会的李先生在某4S店购车,交车款之前,被告知必须在该4S店购买汽车保险,否则就不能享受之前双方谈好的优惠车价,李先生虽然对销售商的这种行为不满,但是为了尽快提车交易,只好按要求购买了汽车保险。
案例二:车主孔女士刚刚在4S店进行了汽车保养,按照4S店提出需要更换配件的价格加上工时费,共花费540元,孔女士对汽车专业知识毫不了解,考虑到汽车安全的重要性,只好懵懵懂懂地缴纳了全部费用。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共受理涉及汽车的消费咨询111件、申诉153件、举报27件。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家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虚假宣传、商业贿赂、欺诈消费者等。
六项措施加强监管
为切实规范汽车市场交易行为,市工商局将在此次执法行动中重点采取六项措施加强汽车销售行为监管。
依法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汽车集中交易市场以各种方式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所谓“返利”、“好处费”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汽车相关广告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合同,推行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依法处理“霸王条款”;利用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行政指导措施,制止经营者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指导4S店在店内公示汽车配件供应体系,明示汽车配件生产商、配件价格、服务价格等信息。
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还将以汽车配件市场、4S店等经营场所和汽车灯具、刹车片、制动软管等品种为重点,加大流通领域汽车配件包装、标识及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汽配市场中发现的,没有标注产地、产品名称、代理商(经销商)及没有产品合格证等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要求的汽车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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