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闸”式节能减排的做法从短期来看属于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在一定意义上属于不得已而为之;放到经济领域考量,采取这种过渡的行政手段显然也有它的缺陷,因为这已经违反了最基本的经济规律
财经国家周刊报道为达成“十一五”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降低20%的既定目标,拉闸限电正在以一种心知肚明的态势在全国范围内加速推进。
风起于下半年伊始。随着节能减排的压力增大,江苏、浙江、河北、山西等省份先后开始对一些高耗能企业实施强制性拉闸限电或提高供电价格,而在河北安平县,拉闸限电甚至超出工业用电,连居民、医院乃至红绿灯都开始被停电。
“突击减排”的背后,在于“十一五”首次对节能减排提出明确的约束性指标。2010年是“十一五”期间减排目标的最后底线,如果约束性指标无法完成,地方政府就要被问责,而中央政府也需要作出必要的解释和交代。
毋庸置疑,地方政府最担心的莫过于被问责。于是,各地政府纷纷采取拉闸限电这种强制性行政手段,因为这种方式是能最直接、最立竿见影地达到节能减排效果的。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必然要付出代价:要么放弃节能减排的数字政绩,要么拉闸限电停顿经济。两害相权取其轻,于是他们选择了拉闸限电,毕竟节能减排面临着被问责甚至丢掉乌纱帽,对地方官员来说,帽子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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