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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产业四大“痼疾”终结?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0/6/28 10: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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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实名制、开箱子……”这些争议已久的问题似乎初现解决端倪。日前,文化部出台了我国首部针对网游监管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哪些产业痼疾将就此被攻破?网游产业环境能否就此更加规范、健康?

  首部网游管理办法出台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文化部出台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0年8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首次系统地对网络游戏的娱乐内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运营行为、管理监督和法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共计六章三十九条。

  《办法》确立了从事网络游戏活动的基本原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网络游戏”、“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等概念;同时,以网络游戏内容管理、网络游戏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及管理和网络游戏用户权益保障为重点,做出了具体的制度安排。这些措施既在法规层级上固化了文化部以往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又针对网络游戏市场现阶段出现的突出问题细化了管理措施,强化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文化部文化市场司负责人表示,文化部将以《办法》出台、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秩序,促进网络游戏市场健康发展。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办法》规定的最低要求,在规范自身经营行为的基础上提升产品的文化内涵和服务的质量品质。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按照《办法》,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规经营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绿色的网络文化环境。

  致力于规范虚拟经济

  文化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几年,随着网络游戏市场的不断扩大,其带来的社会影响也随之放大化。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耽误学业、部分网络游戏产品价值导向出现偏差影响用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引发纠纷、企业在推广阶段误导性宣传等现象频出使得网络游戏的管理问题日渐引起整个社会的关注。而一直以来国内都没有一部针对网络游戏领域的专门性的管理条例出台,使得政府部门对网络游戏行业的监管无章可循,并且在一些细节方面难以有力且直接地予以指导和纠正。

  有业内人士指出,《办法》的出台将对国内网络游戏产业进行整体规范,这是长期以来整个行业所急需的,但同时也要意识到,《办法》的执行会遇到相应的困难。“前期还只是试探性的一些举措,希望能够看到文化部拿出更加具体的实施细则,相信从执行的角度来讲将更加有力。”

  文化部相关负责人对此次出台的《办法》做出了详细解读,指出该《办法》中所着重关注的四大方面的问题。

  首先,鉴于未成年人自制力和甄别力较弱,在网络游戏中易引发沉迷,影响学业和身心健康,《办法》要求加强网络游戏中的未成年人保护。

  其次,因技术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的用户账号丢失和被盗现象;网络游戏市场推广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行为;刻意设置欺诈陷阱,诱使用户投入过多的资金和精力;因终止运营引发的纠纷等问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场健康发展,因此《办法》指出要规范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

  再次,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促进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突出体现在用户权益缺乏保障、市场行为缺乏监管及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使用中引发的纠纷不断。对此《办法》要求完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及交易管理措施。

  最后,针对网络游戏市场用户权益纠纷突出表现在部分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在用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网络游戏用户发生纠纷时,推诿举证责任;部分运营商通过制定格式化协议,将不平等的霸王条款强加给用户等问题,《办法》提出要加大网络游戏用户权益保护力度。

  企业运营模式面临调整?

  “《办法》规范经营行为,对网游的推广、运营等诸环节都做了限制,并加强了虚拟货币发行及交易方面的管理,此举令企业原先采用的营销及运营方式面临调整,而新的模式是否能更好地吸引用户关注,满足其需求,仍有待今后进一步观察。”易观国际分析师玉轶认为,《办法》中有两个方面的影响非常突出。《办法》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力度空前。“无论是从内容角度出发,明确提出网络游戏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还是从经济角度避免未成年人误入‘消费陷阱’,提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都明确了一点就是在网络游戏市场里,未成年人已经成为了需要‘特殊关怀’的人群。”玉轶表示,这直接对企业经营行为提出明确规范。“从保护消费者权益出发,做出规定如‘保存网络游戏用户的购买记录。保存期限自用户最后一次接受服务之日起,不得少于180日’,这些都方便了日后发生经济纠纷时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责任编辑:cpr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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