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回应社会上关于禁止退保的争议,并就“养老保险转续”进行现场解读并回答了网民提问,介绍了办理养老保险转续的具体流程。
关于转续流程
养老保险转续有四个关键环节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办理流程大概是怎样的呢?
胡晓义:办理养老保险转续有四个关键环节。
第一个环节就是领凭证。当一个劳动者要到另一个城市就业时,他一定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他的参保缴费凭证。参保缴费凭证最关键的信息是三项:一是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在本地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
第二个环节就是打电话。我们已经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以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全部联系方式。在两地之间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事务可以通过这个电话进行联系、核对。
各地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登陆人社部网站(www.mohrss.gov.cn)查询。网站首页右侧有一个“公共服务信息”栏目,这个栏目下有一个“社会保险关系转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点开之后就可以看到各省的分栏,然后点击你需要的省,里面就有各市的分栏,然后再点击城市,你就可以看到你在的那个区、那个县,然后就可以看到具体的咨询电话。
第三个环节就是办手续。流动人员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的话,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提出接续申请,其他的事情就由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转移资金。除了转关系之外,还要把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储存额,以及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这样整个转移接续的流程就算完成了。
关于资金转移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个人账户没有损失
网友:我是1996年参加社会保险的,我的个人账户和单位缴费转移应该怎么办?
胡晓义:一个异地就业的劳动者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除了关系的延续之外还需要转两部分资金。一部分资金是个人账户的累积储存额。不管到哪儿,你个人账户的钱永远是你个人的,这不会有任何的损失,而且还包括利息。
第二部分是转移单位缴费,单位缴费部分是从199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虽然你是从1996年参保的,但也是从1998年1月1日开始计算,现在算下来如果连续参保没有中断就是连续参保缴费11年。那这11年的转移资金要根据每一年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计算。比如每个月挣一千元钱,一年挣一万两千元钱,每一年都按这一万两千元钱的12%来算。等于一年就是1440元,这11年算下来就是15840元,总共就从甲地转到乙地这么多钱。
关于户籍界线
没户口缴费满15年就可在当地领取
网友:我是北漂,在北京工作十多年了,单位也给上了养老保险,但是我没有解决北京户口,我的养老金在哪里领呢?
胡晓义:这是暂行办法的出台要解决的最大问题,就是突破户籍界线。不管你是哪的户籍,都不影响你养老保险权益的累积。如果在北京工作十多年了,这十多年一直是参保缴费的话,那么按照现行的规定,他能够累计缴费满15年,将来达到领取养老保险的年龄,即使户口不在北京,也可以在北京领取。
关于退保
禁止退保是因为退保不合算
网友:为什么规定不让退保?
胡晓义:这一点我是特别希望网友,特别是农民工能够把账算清楚,退保实际上对农民工权益是一个损害,而不退保对农民工的权益是一个保护。过去几年以来,由于实行农民工离开一个城市不能转移单位缴费,只能转移个人账户资金的办法,就产生了一种现象:就是每到两节期间,就有大量的农民工退保。很多有识之士指出,这是对农民工权益的最大损害,因为他退的只能是个人缴的部分,而单位缴的部分所形成的权益实际上是损失掉了。
不退保个人缴费也不会“打水漂”
网友:如果我无力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我以前交的保险费会不会拿不回来?
胡晓义:凡是本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论什么时候,都会保全利益,不会存在拿不回来的问题,将来都会全部退给本人,而且是连本带利。并不是说现在不允许办退保了,个人缴的这些钱就“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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