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五年内万元GDP能耗降低18%
本报讯(记者 戴丽丽) “201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降低18%,比2005年降低35%。”为推动实现这一目标,近日,市政府出台《石家庄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明确工业、农业、商贸、交通等领域节能减排目标及具体措施。
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
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围绕这一目标,我市将严把项目准入关口。没有能耗增量来源的高耗能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没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环评报告;对违规建设的“两高”项目,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公告制度,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实行电力、钢铁、造纸、印染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
新竣工建筑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市区建成3个以上、每个县级市建成1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小区。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分别达到100%。加快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五年完成改造面积700万平方米以上。落实热计量收费制度,所有新竣工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
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
开展低碳交通城市试点,构筑以快速、大运量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十二五”期间购进环保公交车2760辆,加快淘汰老旧汽车步伐。自2011年6月起,对达不到国Ⅲ(不含)排放标准的转入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转入手续,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加速提升车用油燃油品质。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
在超市、商场等场所推行节能标签
在超市、商场等场所推行节能标签,引导居民购买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和消费。2015年商贸流通能耗率比2010年下降15%。
在农村,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使用节能型机械、设备,到2015年淘汰小型拖拉机1.5万台、小型配套农机具2万台(套)、农用排灌和农产品加工用柴油机10万台。推进农村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户用(联户)沼气8万户。
到2015年市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0%以上
发展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到2015年市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0%以上。推进燃气市场整合,加快重点燃气项目建设,大幅度提高天然气使用量,到2015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下降到85%以下。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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