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颁布《关于实施帮扶农民增收工程的意见》
“十二五”末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3000元以上
本报讯 (记者 温 婕) 日前,石家庄市委、市政府颁布《关于实施帮扶农民增收工程的意见》,提出认真贯彻“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帮助农民增加收入,到“十二五”末,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3000元以上。
石市实施帮扶农民增收工程任务目标是: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幅度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到“十二五”末,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300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幅度缩小;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水平与全市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差距大幅度缩小。
按照意见要求,我市实施帮扶农民增收工程的主要任务有:实施万亩粮食高产示范方创建工程,确保“十二五”期间全市粮食总产稳定在500万吨以上。实施高效特色农业促增收工程,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创建一批符合农业部一村一品标准的专业乡镇和专业村。实施都市农业园区建设增收工程,通过3至5年努力,全市都市农业园区年接待能力达到3000万人(次),年收入达到2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8%以上。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带动增收工程,力争全市每年新增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投资30亿元以上。实施标准化规模养殖增收工程,到“十二五”末,畜牧业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强化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实施农业科技促增收工程,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实施农民转移就业增收工程,“十二五”期间,全市转移农村劳动力150万人以上,确保农村劳务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55%以上。实施农村二、三产业拉动增收工程,全面提升工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带动农业、农民增收的能力,鼓励农民从事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扩大就业渠道。实施支持农民创业增收工程,大力支持农民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就业、促增收。实施对口扶贫帮助增收工程,全面开展“一对一”对口扶贫帮扶工作。
对于实施帮扶农民增收工程的保障措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强农惠农补贴政策,逐步推行“一折通”,确保各种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户;进一步加大农村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农村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及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健全以工补农机制,调整完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各级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完善农村现代金融体系,支持各大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在基层设立营业网点,引导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在当地开展便民小额贷款服务;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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