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近年来信用卡犯罪行为猖獗引起市场极大关注,当前我国信用卡市场有哪些比较突出的风险?监管机构近来有何规范举措?
李伏安:随着银行卡业务迅速发展和竞争日趋激烈,有关银行卡方面的投诉、纠纷、案件时有发生,银行卡业务风险处于多发、高发期。当前银行卡业务的风险主要包括外部欺诈风险、中介机构交易风险、内部操作风险、持卡人信用风险四个方面。其中外部欺诈风险是目前最严重、危害最大的一类风险,欺诈手段例如伪卡欺诈、直接骗取客户资金和利用ATM机骗卡等。
银监会高度重视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促进中国银行(4.04,-0.03,-0.74%)卡业务的创新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以加强信用安全管理、防范银行卡犯罪。2009年以来,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服务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对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规范信用卡营销、授信、催收和外包行为,防范信用卡欺诈和套现等提出监管要求,并与人民银行、公安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从发卡、交易、使用和受理等各环节全面、系统地提出了风险防控要求。
《中国经营报》:为防范风险、建立有序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信用卡扩大消费的作用,监管机构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李伏安:业务创新在帮助银行卡业务提高效率、盈利能力、服务水平的同时,也会给银行带来各类风险。特别是目前,银行对许多创新业务还缺乏管理经验,对潜在风险认识不足。为防范银行卡风险、建立有序的市场环境,银监会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在积极支持和鼓励我国银行卡业务创新发展的同时,坚持以防范风险为己任,在“规范与发展并重”的原则下,密切关注银行卡业务创新中的风险,及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促进稳健经营,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继续修订和完善法规制度,推动改善银行卡业务创新的外部环境,如推动核销、税收、征信等相关政策和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并积极推进银行卡业务的会计、统计等相关基础建设,及时建立有针对性的风险监测和统计指标体系,规范对银行卡业务的管理;
三是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对开办银行卡的创新业务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督促其制定科学的新产品研发战略和规划,对新产品的可行性严密论证,进行充分的风险测算,完善产品定价机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同时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另外,银监会还将对监管人员加大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的力度,不断提高监管的专业化水平;
四是继续督促商业银行在银行卡业务创新的过程中,要以防范风险为前提,坚持“区别对待、强化内控、充分披露”的原则,充分考虑自己对各类风险的承受能力、控制能力和资本实力,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可披露的原则,真正做到通过创新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和提高竞争力,避免心中无数,盲目跟风,违背创新初衷;
五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市场参与各方共同努力,促进银行卡业务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稳健发展,不断创新。
我们希望银行卡产业的各方参与机构都能利用政策机遇和环境,积极探索,加强创新,完善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逐步形成竞争有序、运转规范的银行卡业务市场,共同推动我国银行卡产业快速健康与协调发展,夯实社会和谐的金融服务基础。
李伏安简历
1985年加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2003年到新成立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至今已从事对中、外资银行及其他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21年。曾任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一司非现场处处长、外资银行监管处处长,银行管理司监管制度处处长、助理巡视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部副主任,现任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主要负责协调管理部门制定统一的业务创新审慎监管标准和专业化操作规程,提供专业化监管咨询和技术支持,研究国内外金融创新及监管情况,制定创新监管策略和业务规则,与会外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协调等。先后获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2000年获美国汉弗来奖学金前往波士顿大学管理学院学习,获工商管理金融专业证书。欧美同学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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