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三,NDF报价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隐患。
NDF市场的报价基本为少数外资金融机构所垄断,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对其不具备足够的监管能力,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得NDF市场存在较大的道德风险:一旦该类衍生品使多家外资机构,特别是市场地位较高的大型外资机构面临较大的亏损风险,它们完全有能力利用自身的报价地位,借助某些新闻事件联合做市,在极短的时间内拉高人民币贬值预期,从而迅速扭亏为盈,同时使得中资企业成为受害方。
与此同时,在合约条款设计中,往往就为市场操纵埋下了伏笔。该类合约一般在每个交割季选取一个或几个交易日的报价作为结算依据,例如,约定根据每季度最后一个或几个交易日的报价平均数作为结算基准。这也就意味着外资机构只需在每季度最后几个交易日制造有利于自己的报价变动,就可以实现几乎零成本的获利。
这类产品之所以以NDF报价为参考标的,而不选择中国人民银行每日公布的中间价,就在于人民银行的中间价显然是外资机构无力施加影响的。而且根据人民银行维护市场稳定的一贯立场判断,即使中国整体经济形势和出口再次出现明显恶化,人民币中间价也很难在短时间内出现大幅贬值,这就将外资机构置于非常不利的位置。
风险四,中资企业基本无法主动平仓锁定损失。
与国际外汇市场每日动辄数万亿美元的成交规模相比,人民币NDF市场每日几十亿美元的成交规模显得十分微小。其合约的个性化设置以及较小的市场规模决定了其市场流动性极差,企业一旦签订合约,如果交易对手不同意解约,企业几乎不可能找到第三者平仓以锁定损失。
综上所述,片面夸大人民币单边升值预期,刻意淡化可能的贬值风险,以及蓄意遮盖参考标的物的不稳定性是高风险人民币衍生金融产品的重要特征。若想有效防范该类产品泛滥,既需要我国企业慎重选择避险工具,避免投机心理,也需要监管机构不断加强对高风险——甚至带有一定欺诈色彩的衍生产品的监管力度。(韩会师 丁志杰 作者单位: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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