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克友 (成都商报评论员)
近日,河南省新乡市试水出售廉租房。这些廉租房单套面积不超50平方米,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5年后上市须向政府退回优惠补贴和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而这种廉租房“租售并举”的做法,新乡并非始作俑者。在这之前,贵州、甘肃、云南等地都曾试水。
不管是从字面意义上讲,还是从政策含义上讲,廉租房显然都是拿来租的,而不是拿来卖的———这也正是新乡等地“创新”之举最受诟病的地方。当然,这里的“卖”并非一种十足的市场行为,比如交易的对象有严格限制(享受廉租房的困难家庭可优先购买),购买的产权也不完整,交易的价格由政府确定等。从本质上来说,通过这种交易,廉租房不再廉租,而变成了一种产权受限的经济适用房。正是这种住房性质的转变,让人担心其中的政策走样和福利损失。比如,真正能够购买的往往并非困难家庭,是否带来像经适房政策中常见的审批不严和权力寻租;即使由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困难家庭购买,实际上也是政府硬把他们往经适房群体里推,这种“赶鸭子上架”无疑将增加其负担,降低其生活水平。
当地政府似乎已经顾不上这些,而怀揣着一本精打细算的经济账。按照相关说法,出售廉租房是为解决廉租房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也就是说,减少存量廉租房,是为建更多廉租房。问题是,廉租房卖出之所得,是否就够建更多廉租房呢?据悉,中西部廉租房建设成本普遍在1500元/平方米以上,而新乡首批出售的1212套廉租房,价格不过每平方米1000元到1300元,算下来显然入不敷出。不过幸好中央财政还有对西部400元/平方米,中部300元/平方米的廉租房补贴。一些地方政府,也许是财力实在捉襟见肘,也许是在推卸廉租房的相关公共责任,总之是捂紧了地方财政的钱袋,把国家补贴拿到手,再打起出售廉租房的主意。
这种如意算盘,背后是一本最小投入博最大收益的政治账。确保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不只是一个民生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尤其在中央三番五次强调住房保障政策的情况下,廉租房建设已成为考核地方政绩的一个硬指标。面向困难群众出售廉租房,实际上减少了廉租房保障人群数量,这是一种“政绩”体现,尽管加重了这些人群负担,却减轻了财政压力。而卖掉往年建的廉租房,获得更多资金,建设更多廉租房,这项工作就变为了一份可以重复计算的光鲜“政绩”。
无论如何,出售廉租房都是一个馊主意,尽管它看起来有点美。而一些地方政府希望在经济账和政治账上一举两得,也许才是这个馊主意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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