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多年来,中央政府已经多次出台文件打击囤地闲地炒地行为。早在1994年,中央政府就颁布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其后,在1999年,国土资源部门又发布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到2008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再次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只是,由于这些土地政策一直几乎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土地市场调控效果一直不理想。
在近期,自2009年下半年以来,中央政府已经开始了土地市场的专项调控。最近,从2009年11月,在土地市场调控方面,中央政府已经三箭连发。
2009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新通知,对商品住宅用地的宗地出让面积给出了明确的上限。12月17日,作为新一轮全面房地产调控的第一个具体举措,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文件规定:开发商以后拿地时,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拖欠土地出让收入期间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紧接着,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全国9省(区、市)的18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并重申对于已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要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而且,下一步将采取三大措施措施防止产生新的闲置土地。
由此可见,中央政府正以土地调控为先行展开新一轮房地产调控,土地调控是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重点内容之一。只是,由于土地政策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市场上大量土地正被囤积闲置,因此,本文作者陈真诚分析认为,对调控的效果,还有待观察政策的执行程度。
而且,事实上,直至如今,就新一轮房地产调控信号相当明确的情况下,自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议要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之后,在短短的10来天时间内,各地依然在不断诞生新的“地王”,且多个“地王”是以高溢价成交,有的甚至严重违反关于单宗土地面积设限等政策。
如此来看,将来,中央政府可能还将继续强化、深化土地调控。
中央政府将下决心解决房地产调控的问题
第四个是,温家宝总理12月27日下午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时进一步指出,“我觉得只要政府有决心解决这个问题,而且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统筹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制定长远的规划和政策,使我国的房地产有一个稳定发展的局面,这是可以做到的”。
面对社会上不断有舆论对中央政府是否真的会下决心进行房地产调控、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进行质疑,温家宝总理的这段说话,透露出一个重要信号,那就是,中央政府将下决心解决、并可以做到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这个问题。
房地产调控将升级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对于房地产市场存在的诸多问题,中央政府已经认识到,并已引起高度重视,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如今,中央政府已经传递出非常明确的调控信号、严厉的调控态度和坚决的调控决心。可以预期的是,为了打击囤地闲地炒地,为了抑制投机性购房,为了遏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尽管目前已经密集出台了房地产调控举措,但下一步,房地产调控将进一步升级,政府还将有更严厉的组合调控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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