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常俭)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今年我省立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一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共出台地方性法规15件,其中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法规4件,修订2件,批准较大的市和自治县制定的法规和条例9件。
我省产业结构偏重、增长方式粗放、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为确保实现“双三十”节能减排目标,省人大常委会将这方面立法作为重中之重。《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开全国同类立法先河,重点对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与管理、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促进环保设施社会化运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则明确规定,民用建筑要贴“节能标签”、要安装采暖分户计量系统等。
义务教育资源不平衡、大学生就业等是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热点,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民生问题“急需先立”,出台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法规。其中规定,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向用人单位征集见习岗位,帮助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活动,提升就业能力。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等学校毕业生等。
国家建设项目领域的腐败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从法制上遏制这方面的腐败,保障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也是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重点之一。几经审议通过的《河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规定,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代建、咨询服务等单位与国家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据了解,由于这些法规是建立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础上,有的还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法规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有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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