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云萍 王丽强)昨天,记者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办理延长至2010年1月15日,缴费截止日期延长至1月31日。
按照规定,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集中办理居民参保登记、缴费的期限。“考虑到还有部分计划参保人员暂未办理参保手续,我们决定将参保缴费延长,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负责人还提醒,市内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高校、科研院所)为居民参保登记机构,参保居民可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高校、科研院所)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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