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税,总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11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界定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范围。规定企业按月按标准、以货币化形式为职工提供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车改补贴、通讯补贴等,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财政部下属的专家认为,此举是规范个人所得税的细则,是针对大国企和机关单位的避税行为,使隐性收入显性化,“一些效益好的、福利好的大国企和大机关单位变相提高职工待遇的手段日渐增多”,此举对中低收入者影响不大,对中低收入者是“失去了一只鸡”,而大国企与大机关单位是“失去了一头牛”。而坊间批评之声众多,指责在内需不振时不降个税反而加税,是与民争利抑制消费。
其实,财政部此举除了减缓今年的税收压力,确实也有摧抑财富分配不公的含义,也不存在违法之处。但是,在实行一项出发点良好的举措之前,应该堵住其他漏洞,避免政策变味。
从本质上来说,加征个税将会增加所有人的负担,无论是高收入阶层还是低收入阶层。这也就意味着,政府判断目前通货是紧缩的,工薪阶层可以用更少的钱养活自己、养活家人。但是,我们必须关注到不同收入阶层对负担的承受能力的差异,对低收入者而言,虽然只是“失去了一只鸡”,但假如这只鸡是他们惟一下蛋的老母鸡呢?
目前的个税新规,对那些正好卡在个税起征点下的职工最“不利”。目前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在此标准线以下的收入群体只要将补贴纳入,绝大部分人就会成为纳税群体,税收增加而他们用以养家糊口的工资并没有增加。这种“国进民退”的做法,很容易引发社会的不满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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