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重新界定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用的范畴,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仅仅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而以前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等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实,关于交通、午餐等应交个税,财政部早在今年9月的查税风暴中就多次强调,甚至在今年中秋之前,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对中秋发放的月饼亦要征收个税。很显然,无论是今年的查税风暴,还是近日出台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都在继续诠释者财政部门通过各种变相的加税措施,确保今年财政收入增长8%的目标。
成效非常显著,1-10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5836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087.99亿元,增长7.5%。其中,中央本级收入31330.23亿元,同比增长4.9%;地方本级收入27033.57亿元,同比增长10.8%。财政收入5月份以来连续5个月回升。其中10月份全国财政收入答卷非常亮丽,全国收入6844.93亿元,比去年同月增加1515.98亿元,暴增长28.4%。此即意味着,今年财政收入完成保八也已经成为定局。
在今年经济非常困难,企业效益大幅下滑、实施结构减税和出口退税等“减税主义”政策的宏观背景下,全国财政收入1到10月份不仅实现了正的增长,而且增长速度远远高出企业效益的体现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既是奇迹,也很奇怪。很显然,即使扣除成品油税费改革一次性增收的因素,这种税收增长的态势和当前企业利润下滑、经济增速放缓、结构性减税、外贸萎缩以及物价整体下降的基本逻辑不相符的。
如果说在今年9月份之前,财政部门基于财政支出的压力,采取查税等措施,提升财政收入的空间,站在部门利益的角度,亦无可厚非。我们看到,前7个月财政收入依然没有摆脱负增长的困境,在增加新的税收远水不解近渴的情况相看,通过严格征管,曲线的进行加税就成了最好的选择。于是,在财政部门面临增收的压力下,其行为方式已经由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结构性减税”悄然演变为千方百计的搞增收,比如, 6月,税务总局大幅调整烟产品消费税,而调整直接给财政部门带来的收入是600亿;8月,白酒消费税计价政策调整,堵塞白酒企业避税的漏洞;9月,查税风暴开始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蔓延,刚刚赢得喘息的温州等地的中小企业已经感受到了税收风暴的寒冬。而11月,在财政收入保8无忧的情况下,又悍然对普通企业职工的个税进行补充规定,进一步增加财政收入的增长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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