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四个字,它们将注定成为2009年中国经济的关键词——扩大内需。
200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根本途径。
为扩大内需,国家出台了旨在刺激经济增长的总投资约4万亿元的10项措施。其中,至少有8项都与政府采购密切相关。可见,在2009年甚至未来的几年内,中国政府采购规模将可能大幅增长,并将对促进中国的经济发展产生难以预测的威力。2009年,必将成为政府采购的新起点。
1996年开始试点的中国政府采购事业,如今已经走过了13年发展历程。13年来,中国政府采购规模从1998年的31亿元达到了2007年的4660.9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1%;13年来,中国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已覆盖所有中央部门和省、市、县级政府采购单位;13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达9万多个,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框架初步形成;13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省、市级政府基本上完成了管采分离工作,公开招标采购、集中采购已经成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和组织形式。
2007年12月28日,财政部代表中国政府向WTO秘书处递交了加入《政府采购协议》(the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简称GPA)谈判的初步出价清单。2008年5月13日,财政部公布了中国加入GPA初步出价清单。这意味着我国加入GPA已经为时不远,也意味着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将面对发达国家空前开放。
成长了13年之后的政府采购,有人说它是“最规范的市场”,也有人说它尚不完善,甚至“滋生腐败”……处在各种声音之中的我们不禁要问,站在历史的新起点、空前开放的前夕,将担起中国经济发展大任的政府采购,它成熟了么?它能否担起身上的重担,稳步向前?
为此,本刊专访了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及两位著名政府采购专家——国际关系学院院长刘慧、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首席法律顾问谷辽海,同时也采访了地方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企业,共同探讨中国政府采购的现实与发展。
财政部部长助理张通:中国政府采购进入全面发展期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从1996年试点至今,已经走过了13年的历程。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采购市场一直是中国政府采购人不懈的追求。中国政府采购目前已进入怎样的发展阶段?2008年,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在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检查活动,这一活动的背景是什么?查处了哪些问题?对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具有怎样的意义?
四年节约财政资金近2000亿
《中国经济周刊》:自1996年政府采购工作开始试点以来,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走过了13年的历程。如今政府采购已发展到什么样的水平?
张通:13年来,中国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政府采购制度由研究探索阶段、初创阶段、全面推行阶段进入法制化、全面发展时期。
《中国经济周刊》:您认为政府采购工作当前取得的成就是什么?面临的最大困难又是什么?
张通:就规章制度而言,以《政府采购法》为中心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初步建立;采购范围规模快速扩大,2007年全国政府采购总额达到4660.9亿元,为2002年的5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2003年至2007年,我国政府采购资金年节约率在11%左右,累计节约财政资金近2000亿元;透明度不断增强,2007年在财政部指定媒体上公告的信息就达到了20多万条,而2002年仅有5千多条。2007年,全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金额已占总规模的70.1%,成为政府采购主导方式。
管理模式日趋完善,初步建立了“管采分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管理职能与操作执行职能分开,是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采购单位和集中采购机构负责操作执行,基本形成了“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坚持“三公”(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打造政府采购阳光工程。总体来看,政府采购改革方向正确,影响力在不断扩大,先进性和优越性在逐步显现。
由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既与各项财税制度改革关系密切,也与市场发育程度、社会诚信状况息息相关,因此,面临最大的困难是,无论从思想观念,还是法律体系的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企业自我约束能力、市场竞争秩序以及政府采购执行力等方面都还不尽如人意。同时,我国已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GPA)谈判,市场开放压力与日俱增,也给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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