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文省(作者单位:山西证监局)
最近,与一些企业界的朋友交流,有朋友谈到,一些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悄然兴起组建集团财务公司的热潮,并且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参加,不仅要求上市公司作为股东入股集团财务公司,而且要求将上市公司的所有结算业务纳入财务公司核算体系,上市公司存款必须存入集团财务公司指定的商业银行,其存款余额也要由集团财务公司集中管理。有些上市公司本不愿意参加,却敢怒不敢言。
笔者以为,在金融危机大背景下,大型集团公司组建财务公司,集中财力共渡难关,应该可以说是有利之举,但此举却忽视和践踏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对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害处多多。首先,上市公司参与集团财务公司将不能保持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众所周知,作为上市公司,“三分开”、“五独立”,是保持上市公司治理,尤其是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关键,而上市公司参与集团财务公司将使上市公司丧失最重要的财务上的独立性,而财务上的不独立,将加重资产、人员等等方面的不独立,导致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每况愈下,久而久之将丧失良性发展机制。如此,必然导致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直到上市公司被清除出上市公司的行列。
其次,上市公司参与集团财务公司将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发展壮大。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行业内的佼佼者,现金流充足,财务实力雄厚,参与集团财务公司后,集团财务公司必然遵照集团公司高层的旨意,把上市公司的“富裕”资金交由急需这些资金的集团内其他分子公司使用,而上市公司即使在已经签定重要业务合同的情况下,因为自身资金被集团财务公司完全控制,完全有可能因为无法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导致合同失效,使上市公司丧失宝贵的发展机遇。同样,如果整个集团公司内部各个分子公司基本上都难以运转,完全靠上市公司的资金在支撑,那么,其结果就是上市公司的所有存款、结算货款等等全部资金逐渐被集团内的“兄弟”公司占用,上市公司必然被集团财务公司拖垮,严重者会走向被ST、被退市的处理,其发展壮大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希望,后果堪忧。
最后,上市公司参与集团财务公司将有可能出现新的资金占用。我国不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基本上均是由国企改制而来,集团公司从根本上来说,是把上市公司看作自身财产,看作其一个生产车间,一个部门,一个下属单位,一旦上市公司参与集团财务公司,在目前经济金融危机的情况下,集团公司必然安排财务公司采取抽肥补瘦的做法,“无偿”抽调上市公司的资金给其下属的各个分子公司使用,甚至用来发放工资等等,在这些用款单位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新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出现,中国证监会在全国上市公司中开展的清理大股东资金占用工作(简称“清欠”)的成果将被严重侵蚀和颠覆。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就沦为大股东从资本市场圈钱的工具,致使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严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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