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们对税收政策对扩大内需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十分关注。我认为我们应该用全新的视角来探讨扩大内需与税收政策问题。
1,我们要对现有的、已经在实行的扩大内需政策作回顾和总结,在此基础上才能够提出更有成效的新政策、新措施。我记得早在2001年,中央政府就提出了扩大内需的政策导向。自去年发生了环球金融危机之后,我们所处的环境与前几年有了很大的不同,现有的扩大内需的政策,包括与税收相关的政策也需要作出调整,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2,我们需要对扩大内需是目的还是手段作出回答。在美国,无论是联邦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没有必要提出扩大内需的政策,因为扩大内需已经成为美国经济的常态。而在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是把扩大内需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种手段,当经济增长目标实现了,就没有人真正理会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是否会得到真正的落实。而事实上,我国一直强调以扩大出口来刺激经济增长,所以经济增长目标处于双位数字的时候,我们是不太重视扩大内需的目标是否真正得以实现的。因此,当我们要研究扩大内需的税收政策时,前提应该是把扩大内需作为目标而不仅仅是手段;
3,为了更好地研究扩大内需问题,我们需要将之放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互协调的大背景下进行思考。今年上半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扩大内需的政策有了显著的成效,尤其是家电下乡等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得农民更愿意进行消费。我个人看来,这一定程度上是国家的财政资金在发挥作用,但民间资金是否像统计局的报告中所阐述的那样已经积极在流通领域发挥影响力,我认为还存在着不明朗的因素:第一,扩大内需的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税收收入的支持,可是,如果大量增加税收将对企业摆脱金融危机的困境产生不利的影响。从税务机关的角度出发,我们应该按照中央的要求实施结构性减税,让企业真正减负,而从财政部门的角度出发,则希望手头有更多的资金可以用于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这两者其实是矛盾的,因此,我们应该跳出税收看税收,如果不结合财政政策的角度,只是从税收政策本身来探讨扩大内需问题显然是有局限性的;第二,探讨扩大内需的税收政策,离不开政府正在实行的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事实上,从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看,今年上半年我国银行体系的新增贷款增长速度是相当快的,而广义货币供应量的增幅也相当显著,按理说,以上因素将马上引致明显的通货膨胀,可是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却显示消费物价指数是呈现下降的。如何解释这种矛盾的现象呢?有人将之解释成为金融系统的“堰塞湖”现象,即大量的资金在银行体系里沉淀下来,没有能够进入实体经济领域,主要原因是:由于一般民众对经济前景还抱有疑虑,不敢花钱,因此,银行系统的资金没有以借贷的形式流到一般居民手上;与此同时,由于企业生产没有完全复苏,银行对企业的还款能力深存戒心,不太愿意向企业贷款。但是,如果经济一旦复苏,内需也拉动了,企业生产也全面恢复了,银行系统的大量资金就会马上在流通领域和实体经济领域释放出来,从而即时产生通货膨胀。毫无疑问,现在我们面临的形势还是相当严峻的,也是错综复杂的,而我们恰恰是在如此复杂的环境下探讨扩大内需的政策手段,包括税收政策。总之,如果我们没有把税收政策放在与货币政策协调的角度以及与积极的财政政策相配合的视角来进行探讨的话,是无法对税收政策的研究进行深化的;
4,税收政策要针对两种不同的“内需”。我认为,内部需求可以分为两种:投资性需求和消费性需求。前者主要以政府以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作为特征,譬如说四万亿的拉动内需计划基本上属于此类,主要是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居民的投资和投机型的行为。而后者则是居民和社会实实在在的消费需求。打一个比方,同样是购买房产,如果人们买的是“毛坯房”,那就是投资性或者投机性需求,目的在于规避未来可能出现的通货膨胀,而如果人们买的是马上可以入住的“现货房”,则是真正的消费性需求。目前我担心的是,如果政府的财政政策的着力点是在投资性需求的话,会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消费性需求的启动甚至对消费性需求产生了挤出效应。只有投资性需求所产生的效应告一段落后,才能正在拉动消费性需求。因此,我们在设计税收政策的时候,需要非常小心,如果在投资性需求还是比较畅旺的时候推出拉动消费性需求的税收政策,譬如提高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开征社会保障税等,其政策功效将会打了折扣。因此,扩大内需的税收政策推出时机的选择是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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