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群体性焦虑心态的产生,固然有各种各样的因素,也或许是转型期中国的必然,但政府却不能任由这种焦虑情绪蔓延,因为这关系到国家的稳定、社会的发展、人民的幸福。让国民免于焦虑的困扰,也就是赋予了他们享受幸福的权利。
我们不能回避而是应当积极主动有效地应对并化解社会矛盾,应当从标本兼治两个方面着手。从治本的角度看,应当特别注重从源头上着眼,也就是“七一”讲话中指出的那样,“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首先,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充分就业应当是任何社会优先考虑的目标。政府应创造条件,让每一位社会劳动成员都能获得一份有稳定报酬的职业。有了就业,就意味着有了相对稳定的生活来源,就有了一个可预期的发展平台,有了缓解社会焦虑的基础性前提。
其次,大力推动社会公平。“房奴、车奴、孩奴”……现实中人们感受到的生活压力,表面看是经济问题,事实上也是社会问题,根本上讲,是对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的无奈与无助。上学、就业、个人发展……如果这些社会活动都能按规则运行,不是拼关系、背景,而是靠能力、水平,人们的不安情绪就会小很多。
第三,尽快完善民生保障。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降低人们面临的社会风险,减少后顾之忧,对未来生活也就有了一个清晰的预期。一句话,当人们不再为基本生计惶惶不安时,社会焦虑才可能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