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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步
 
谨防“控物价”政策伤及微观企业
来源:上海证券报 更新时间:2011/8/17 9: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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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限价等行政手段遏制物价上涨,可能会引来部分企业面临经营亏损风险,并触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调整其“防通胀、控物价”的相应政策对策。这是近期市场为何会高度关注金龙鱼提高食用油价格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

市场据此认为,此事或暗示了食用油企业的涨价行为已被认可,尽管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否认了食用油限价令终结说法,认为食用油属于市场调节价格商品,由企业自主定价,谈不上批准涨价申请。

对此,发改委针对市场认为其曾对食用油生产企业下过“限价令”做出如下解释,去年国家曾以低价定向给数家豆油龙头生产企业销售储备大豆,进而平抑价格,旨在让利于消费者,但这并非下达限制涨价的行政命令,舆论把它理解为“限价令”是不对的。

确实,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鉴于油脂油料价格不断上升,为抑制食用油涨价助推通胀上升的不利影响,发改委曾在当年11月份召集益海嘉里和中粮集团等5家主要食用油企业座谈,劝导各企业不要涨价。与此同时,为缓解这些企业的成本上升压力,国家曾定向向这5家企业销售了200万吨国储大豆和40万吨国储豆油,其中生产金龙鱼的益海嘉里仅得到了约25万吨豆油。由此看来,发改委的确没有直接强制这些企业不能涨价。

但按金龙鱼方面的说法,国家定向提供量太小,25万吨豆油大约只能满足1个月左右的生产需求,致使去年11月至今的金龙鱼价格一直倒挂,倒挂价格最高达1000元/吨。即使这次食用油价格上调,也只能部分缓解其经营压力,因为金龙鱼产品按目前价格仍处于亏损边缘,这也是它为何要宣布提价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实,正如业内人士所言,此次金龙鱼涨价5%,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某种无奈,因为国家已定向拍卖了500多万吨大豆,目前国储只剩下200多万吨,这部分储备大豆国家是不会轻易动用的。在此背景下,尽管通胀压力依然存在,但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动用的储备大豆数量已越来越少,另一方面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也认可了食用油企业成本压力上升过大说法,所以只能同意食用油生产企业的适度涨价了。

但问题是一旦国家放松了对食用油的价格管制,市场又开始担心面粉加工、日化洗涤等行业也可能会步食用油行业涨价的“后尘”。于是,有人就批评国家不该同意类似企业的涨价申请,因为这如同将“魔鬼”从瓶子里释放了出来。不过,笔者并不苟同这一看法,与其对食用油价格最终“压而不住”,还不如从一开始就不实行限价。因为,人们总是寄希望于借助政府的有形之手管制部分商品价格,遏制通胀,但由于受政府的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政策递减效应及法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结果可能会于事无补,达不到调控的预期目标,甚至还会对经济产生相反的作用与影响。

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一旦行政权力代替市场机制或以政府决策代替市场选择时,结果是往往会直接限制竞争、扰乱市场价格信号及扭曲市场供求关系。如果价格管制让生产者无利可图时,生产者可能干脆就停止生产,这一结果也是不利于消费者的。这样看来,价格管制既无法保护消费者利益,也不能促进厂商提高生产和经营效率,生产者反而在价格管制中可能面临经营亏损风险。

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还是习惯于采取价格管制的方式来遏制物价呢?确实,采取价格管制手段来遏制通胀,短期内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明显成效,但问题是当采取价格管制手段在表面上遏制了类似食用油等商品价格上涨的同时,物价上涨压力会以其他商品价格上涨的形式体现出来,从而导致价格管制最终无法有效遏制物价上涨压力。目前国内通胀水平并没有随着实施部分价格管制而得到有效改善,就是一个明证。

更值得关注的是,不能仅仅为了实现控制物价或遏制通胀目标,导致价格管制下企业按成本定价面临经营亏损的较大风险,这种政策管理取向也值得商榷。这表明,简单地动用限价等价格管制手段来实现“防通胀、控物价”目标,势必会引起对微观经济的反作用或负面影响,也证明最终不太可能管得住物价。(作者 邓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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