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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成品油调价三点逻辑最受诟病
□诟病一:“国际三地”缘何不包括“纽约原油”
根据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我国参考的三种国际原油平均价格分别是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价格,这三地分别代表产油集中的欧洲、中东和亚洲三个区域。却并不包括国际原油市场最具代表性的参照物———纽约商品交易所原油期货(WTI)。而在本轮国际原油价格变化过程中,纽约原油价格变化最大。由5月初的110美元/桶左右暴跌至80美元/桶。“在当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中,纽约原油价格的变化无法传导至国内油价,这是机制的重要缺陷。”石油价格研究人士说。
甚至,就在纽约油价重挫时,我国成品油参照标的三种原油变化率却反弹至正数。
广东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分析说,以往WTI与其他市场原油价格通常步调一致,但今年走势已偏离,2009年1月2日二者差距仅0.57美元/桶,2010年1月4日WTI高出布伦特1.39美元/桶,今年1月3日布伦特反超3.29美元。到8月5日WTI收于86.88美元/桶,布伦特收于109.37美元/桶,二者相差已高达22.49美元/桶。
不仅如此,根据“息旺能源”提供的数据显示,8月5日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加权均价变化率已达2.38%。这也意味着,近期内国内成品油价格不但不下调,接下来上调的可能性更大。
□诟病二:22天的周期是否太长
有分析人士指出,是由于国内定价机制缺陷,连续22天的周期太长,不能反映国际市场的快速变化,刺激了投机需求,成了市场机会的不公平。定价机制的不透明让人无法得知真相。
□诟病三:“上下4%”的变化依据是否合理
“上下4%”的变化依据也不合理,国际油价上涨4%要上调,下降4%要下调,但是这一涨后再下降,由于基数的不同,绝对值也就不同。如当国际油价从每桶100美元涨到104美元的时候,22个工作日移动变化率达到了4%,但是下次油价变动的时候基数相对更高,如果要从104美元下跌达到4%的变化率,国际油价需要下跌的幅度则增大为4.16美元。这种上涨和下跌的不对称性,虽然看似不大,但在国际原油价格波动频繁且敏感的情况下,却存在放大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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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油价最快本月末下调?
虽然上周纽约油价已经出现连跌,但是许多分析人士预测我国成品油价格跟降几无可能,理由是我国成品油定价参考的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的原油价格变化率不仅不在负向,反而为正向2.38%。
不过,经过上一交易日的暴跌,三地原油价格的变化率已经降至2.11%。多家行业机构预测,布伦特原油价格还会持续10天左右的低位运行,维持在100美元上下,到8月中下旬三地原油移动变化率就会达到负向4%,届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下调窗口将随之开启。“不过,油价机制如果不调整,有车族的‘春天’恐难到来“。”网络上,一位经济学者的微博得到了网友的一致认同。
短评
打破垄断才能降油价
□盛大林
业内人士日前透露,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朝市场化方向完善,新的成品油定价权可能向三大油企下放,具体方案有望于年内出台。但问题是,定价权下放了就意味着市场化吗?
市场化是以自由竞争为前提的。垄断之下,是没有市场可言的。可在目前中国的成品油市场上,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国有控股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在90%以上,国内石油的勘探和开采以及原油的进出口更是100%控制在“三巨头”的手里。虽然“三巨头”之间也有一些竞争,但它们之间的竞争并不是真正的市场竞争,因为它们都是由一个“老板”绝对控股的,那就是政府。三家“兄弟”企业只要坐在一起,完全可以操纵油价,其他的小型油企以及消费者根本就没有议价的资格。
国家发改委可能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有了引进“第三方”的想法,只是这个概念出现在这里实在不伦不类,因为“第三方”是调解机制而不是定价机制中的概念。在商品市场中,市场主体是多元的,定价不是哪两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自然也就不存在什么“第三方”。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朝着市场化方向改革是完全正确的。但实现市场化的前提是打破垄断,国外油价市场化的地区也莫不如此———在垄断格局依旧的情况下放开成品油定价权,结果可能是灾难性的。
针对国内要求油价下调的呼声,8月8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回复到,“单纯从时点价格比较,国际市场油价下降幅度确实超过4%。但从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看,时点价格的短期下跌对平均价格影响有限。国内成品油价格暂不具备下调条件。”一言激起千重浪。
对此知名主持人崔永元在腾讯微博上戏言:发改委说,国内油价暂不具备下调条件。理解,也习惯了。有条件不调,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不下调。
知名评论人牛刀(微博)在腾讯微博中提出,汽油价格下调要大家一起来呼吁,早在三周前就应该降价了,但是,发改委就是不降。这是没有道理的,涨起价来,一天不落;降起价来,推三阻四。大家应该遵守游戏规则,按照发改委自己制定规则,到了该降价的时候,就一定要下调价格。中国真是不讲游戏规则,价格涨起来了就是舍不得降。
责任编辑:cpr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