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所谓“地方债务危机”成为国际上唱空中国论调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偿债能力,到底有无风险,是否可控?如何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8月10日,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一问: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面临怎样的情形?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分级次看,全国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性债务余额分别为32111.94亿元、46632.06亿元和28430.91亿元,分别占29.96%、43.51%和26.53%。分地区看,东部11个省(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政府性债务余额53208.39亿元,占49.65%;中部8个省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716.35亿元,占23.06%;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性债务余额29250.17亿元,占27.29%。多年来,地方政府通过举债融资,为应对危机和抗击自然灾害提供了资金支持,促进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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