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4日电(记者李延霞 王文帅)中国保险行业协会4日公布的2010年交强险业务情况显示,2010年交强险经营亏损达72.4亿元,其中承保亏损97.1亿元,投资收益24.7亿元。以已赚保费为基数,2010年经营亏损率达9.6%。
数据显示,2010年交强险共承保机动车辆1.0141亿辆,保费收入为840.5亿元。2010年赔付金额621亿元,赔付1228万件。机动车投保率从交强险实施前2005年末的36%提高到2010年末的49%,其中汽车投保率从2005年末的58%提高到79%。
中保协交强险工作组专家陈东辉表示,交强险开办以来,经营费用率逐年下降并趋于稳定,从2007年的39.2%下降到2010年的30.6%,实现了以最小成本发挥最大保障功能的制度目的。但因限额费率调整、赔偿标准上升以及费率浮动办法影响,赔付率从2008年的68.6%上升到2010年的82.3%。
“由于赔付上升幅度高于费用下降幅度,导致综合成本上升4.2个百分点,2010年行业综合成本率达112.9%。综合成本率高于100%就意味着承保亏损。”他说。
据介绍,由于人伤赔付标准、医疗费用、汽车零配件价格等逐年提高,交强险案均赔款从2007年上半年的3498元,提高到2010年下半年的4930元,增长41%。而受基准费率下调及费率浮动等政策影响,续保汽车业务单均保费从2007年上半年的1406元降至去年下半年的1074元,降幅达24%。
此外,由于交通事故案件人伤赔偿项目中的死亡赔偿金及残疾赔偿金都是根据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计算,我国不同地区的收入水平差异很大,但实行全国统一费率,造成部分地区严重亏损。
陈东辉表示,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相比,我国交强险经营模式不够明确,政府、企业、监管机构的责任义务界定不清,建议相关部门根据我国保险市场特定的历史阶段和发展现状,确定合理的交强险经营模式,建立科学的费率形成机制,同时建议减免交强险营业税,并对拖拉机、出租车等亏损严重的车种给予一定补贴,促进交强险业务的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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