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地3000多亩
县国土局发现工业区中违法占地31宗,且只补偿1600斤粮食的钱,按规定应补偿3.05万元/亩
新河县工业区也被称作“时代路工业区”,在规划图上,它像个巨大“凹”字,将老县城包裹其中。随着企业入驻园区的增多,新河县的建设用地需求也在快速增长。
县国土局给县政府的这份报告中显示,2010年,省国土厅的卫星监测到,新河县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有47个。
报告中表示,其中16个图斑,属于违法占地,企业未批先建,面积共有150多亩。
另18个图斑,虽然有用地指标,但用地企业未完成土地使用手续,属于未供即用,亦是违规,其中包括“沃克金属”。
这些项目大都在工业区。
县国土局的报告称,“违法占地面积占新增用地面积的比例为68.67%,违法用地占耕地面积的39.29%”。
2010年之后,工业区的违法占地现象开始激增。
《报告》中显示,2010年后,新河县工业园区内有31宗违法占地行为,占地面积达3166.6亩。包括24个工业项目、6条道路工程及占地78亩的时代广场。
李家庄村位于工业区的心脏地位,村民说,村里的地像太阳底下的水,迅速“蒸发”。这些地即便不浇化肥,也能亩产千斤。
村民李猛说,“村南那一块地,还是村民多次阻拦,才抢下来的。”
李猛有一份征地补偿协议,是从村委会要来的。协议书上写着,县财政每亩承包地一年补偿中等小麦800斤、中等玉米800斤的等值金额。补偿期限为30年。
李猛和一些村民手中的征地协议上,没有他们的名字,只有村委会盖的章。李猛说,“用不着找我们签字,签不签都得占”。
西郑村的常殿英也有这样的补偿协议。当时建设时代路,常殿英家被占4分地。
常殿英说,他没有在协议书上签字,手印也不是他摁的,协议上把他名字中的殿写成了“ ”。
目前,新河县使用的是2003年的补偿标准。
对于这一补偿方式,县国土局在报告中指出,“我县工业园区内,项目用地按‘双八百’补偿,与省政府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符。按规定,新河县补偿标准应为3.05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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