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上涨的问题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两派观点针锋相对各执一词。同意派多以专家为代表,理由是提高水价才能更好地保护日益稀少的水资源,才能真正有效地提倡节约用水;反对派其实也不反对同意派的观点,只是水价事关民生,收入微薄的老百姓今后生活岂不雪上加霜愈加艰难?“两利相权取其重”,他们因此反对涨价。
此事让政府犯了难,于是不断地召开听证会,但听证会上谁也不能说服谁,双方仍是旗鼓相当僵持不下。不过,听证会的召开,本身就说明了政府其实是支持水价上涨的。
说实在话,笔者也是支持水价上涨的,因为水资源的浪费现象比比皆是,足以说明现在的水价偏低。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水价偏低不仅会导致水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它会造成整个社会资源的错误配置。
比方说,某地是个严重缺水的城市,该地区并不适合发展大量用水的产业(如造纸厂),可是由于水价偏低,用水大户经过测算反而觉得此地非常适合企业发展,于是,该企业便在这个城市大量投资落户下来。但由于用水量过大,地方的水资源难以为继。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二选一,要么是当地的百姓用水越来越困难窘迫,要么是政府在民意的压力下对这家企业进行限产或搬迁。这样的结果意味着多输,政府、企业、百姓乃至是整个社会谁也没有得到好处。
也就是说,水价上涨是势在必行。大众与其探讨水价是否可以上涨,不如探讨一下涨价之后如何保障穷人的利益更显至关重要。然而,在许多人眼里,这是水火不相容的两件事,既要涨价又何必奢谈保障百姓的利益?
其实,水价上涨与百姓利益完全可以并行不悖,其依据就是经济学中的转移支付理论和企业竞争理论。
经济学认为,政府不能人为地干预市场强行降低商品价格,否则社会就会出现严重的资源浪费与资源配置错误的现象。但是,不干预市场不等于不帮助穷人,政府可以从财政上划拨出专项资金,固定地支付给那些穷苦百姓以应急需。
只要政府肯拿钱出来,老百姓就完全不必惊恐失色。假如一个常住人口为三人的家庭月均消费15吨水,现在水价每吨上涨了1元钱,则政府就补助这个家庭15元,这样对于穷困家庭来说就没有因为水价上涨而增加开支。也许有人会担心,政府能拿得出大把的银子?其实政府此举并不会增加太多的开支,甚至有可能还会节约资金,一是因为此类极端困难的家庭数量不多补贴标准也不高,二是政府原本就要为亏损的自来水厂进行大量补贴。
但这样一来,人们又有了第二个担心,那就是虽然转移支付能暂时帮助穷人解决用水难题,可是如果自来水厂不思进取粗放管理,亏损的厂子总是无法持久的,保不准没过多久又要涨价怎么办?读者莫急,经济学还有第二招,那就是前文所提到的企业竞争理论。
经济学认为,政府不能人为地干预市场强行降低商品价格,但政府可以创造条件鼓励企业之间进行完全彻底地竞争,充分的企业竞争将会使商品价格自然下降,甚至会越来越低。也许有人会有疑问,自来水企业一个城市只有一家,是属于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的垄断企业,谁人可与之争锋抗衡?
这正是大部分人误区所在。一般的竞争固然是在不同企业之间进行,但在同一企业内部同样可以开展经营管理权的竞争。就象一个国家需要高效率政府, 可人们又不可能在一国之内组建两个政府使之竞争,于是西方社会发明了官员任期制,从而使这个难题迎刃而解。任期制可以使在岗者与潜在的上岗者进行竞争,做的好的可以继续享受高官厚禄,可以谋求多届连任,做得不好的只能到期下课让位于人,甚至中途遭到弹劾下岗声名狼藉者也不在少数。任期制有效地防止了政府懒惰官员懈怠。
自来水厂的经营改革,同样可以参照西方国家官员任期制的管理办法,即政府可以将自来水厂的一个时期内(比如四年)的经营管理权,对多家有势力的民营企业进行招标拍卖。为什么要提倡让民营企业进入?这是因为如果是国有企业进来,那与原国营水厂经营仍是换汤不换药。
不过,这个拍卖不是价高者得,而是反其道行之,即谁让利越多谁定的水价越低谁中标。期满之际,政府可以就水厂的产品品质、服务水准等征询百姓的意见,如果满意,可以继续留任经营,如果不满意,则又重新招标。当然,在中标企业经营的过程中,肯定不能缺少必要的政府监管,在此不赘述。
由此看来,有的地方政府把自来水厂卖给了外资或民营企业,产权的私有使得水厂内部经营管理权的竞争无法进行,垄断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必定会损害百姓的利益,因此这是犯了改革的方向性错误;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产权继续保留国家所有,但可以将其经营管理权阶段性地对外招标,使得到了经营管理权的企业因为有潜在竞争对手的存在而不至于借助垄断胡作非为。
水价上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政府在水价上涨之后在如何保障百姓的利益方面茫然四顾束手无策!更可怕的是,政府在面对企业要求水价上涨时记得市场经济理论,在面对企业进行垄断经营时却把市场经济理论忘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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