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巍 通讯员 冉 红)2010年,我市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居民消费稳中有升,市区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568.49元,同比增长4.9%,同比涨幅扩大3.6个百分点。总体来看,消费需求潜力还未得到应有释放。
去年,我市居民服务性消费与商品性消费实现同步增长。调查资料显示,2010年,我市市区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0568.49元,其中人均商品性消费支出8330.27元,人均服务性消费2238.22元,同比分别上涨4.9%和4.8%。
“服务性消费与商品性消费并行,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花钱买享受、买时尚、买轻松、买健康已成为部分居民家庭消费的新趋势,服务性消费已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调查人员介绍说,2010年,我市城镇居民在外就餐、宴请、聚会的次数明显增多,人均在外饮食支出506.62元,比上一年同期上涨了12.9%。虽然去年居民的服务性消费与商品性消费增速基本持平,但服务性消费占消费支出的绝对份额仍然较低,仅为21.2%,其发展空间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提高。
“虽然我市居民消费保持了平稳发展的势头,但总体来说,消费需求潜力还未得到有效释放。”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有关负责人表示,2010年,我市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率为54%,较上一年同期降低了3个百分点,说明居民消费空间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居民消费信心还需加强。居民消费率下降,主要是受到收入差距较大,以及居民固有消费习惯的影响。再加上居民收支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如就业稳定性变数大,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改革增加了支出预期等。收支预期相反方向变化的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的即期增长。
统计部门建议,应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竞争力,为居民消费增长提供源泉。决定消费最重要的因素是收入。应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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