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用户隐私权
不得擅自收集或泄露用户信息
此外,《管理办法》特别强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其中,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或用户的明示同意,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擅自收集和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个人信息。第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用户信息内容进行检查。第十四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修改或删除用户数据;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数据。否则,也将可能被处以1万—10万元的罚款,甚至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工信部将组织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同时还将结合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和市场发展情况,及时制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标准。(记者 左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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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企业掐架,不许把用户当人质
360和QQ掐架一事虽过了些时日,很多用户至今心有余悸。用顺手了的两个软件,突然就宣布不兼容了。想和网友继续聊天,就要找新的杀毒软件;想保护电脑安全,和网友联系就会不便。让人左右为难。无辜的互联网用户想不明白,你们企业掐架,与我们何干?
损害用户的利益,吃亏的最终还是企业自己。企业掐架把用户当人质,不管输赢,都将失去用户的信任。忠实用户一旦流失,就再难以挽回。而没了用户,企业的持续发展靠谁支持?无视用户利益的企业多了,还将导致整个产业陷入信用危机,影响产业健康发展。(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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