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字诀
双面限购:
最严管制为应景
给力中自有更给力。9月29日出台的“新国五条”以其在出台时机选择上的出其不意和内容上的全面、严厉被房地产业和媒体评价为2010年最给力的一次调控。这一轮最给力的调控中,“限购令”是重头戏。
9月29日,当全中国都在酝酿国庆气氛时,“限购令”来了。“限购令”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至此,房地产界普遍认为,除房产税外,房地产调控的所有手段已经出清。
实际上,“限购令”并非始于“新国五条”。最早的限购出自北京市出台的“新国十条”地方实施细则。4月30日出台的北京“国十条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自5月1日起,北京市的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
北京的“限购令”在褒贬不一中推行,其他一线城市却纷纷采取观望态度,没有在“新国十条”地方细则里引入限购条款。
然而,随着“新国五条”发布,打上了国字烙印的“限购令”迅速被多个城市采纳。至记者截稿前,包括上海、深圳、南京在内的全国近20个城市已经发出含有限购条款的新政。同样是“限购令”,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诠释。深圳、南京发布的“限购令”直接对第三套房限购;上海、杭州等城市则对所谓“新二套房限购”,即对原有住房既往不咎,每个居民家庭仍可再购一套新房。
由此,“限购令”在全国被划分为两个派别,有了两重面孔——严厉派和温柔派。严厉派和温柔派“限购令”产生的调控效果也明显分化。在“限购令”推出后,深圳、南京成交量锐减,投资客开始隐匿;而上海、杭州则在年底前又迎来新一波房价上扬。
面对地方版“限购令”,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原主任易宪容接受采访时就指出,地方版限购“只不过是地方政府出于对中央究责的担忧而出的应景之策”。
在对各地“限购令”尺度提出质疑的同时,也有分析指出,“房产税前最后一招”的“限购令”几乎已经“管到头”,计划色彩浓重,但效果却不佳——没能限制住投资购房,却限制了自住改善购房。在上海,“每个家庭可新购一套房”的限购政策甚至催生了大户型房的意外热销。中国房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接受采访时就指出,“只要换个名字就可以购买”,“限购令”又如何能产生预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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