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促进会动态 | 理事展示 | 大型专题 | 活动展示 | 独家访谈 | 入会指南 | 企业家心语 | 宏观阅读 | 专家论道 | 经济新闻 | 环渤海财经
    在现实生活中,你和谁在一起的确很重要,甚至能改变你生活的轨迹,决定你的人生成...[详细]
与狼成狼,与猪成猪!
    中国是一个爱吃的国家,很多事情都是在酒桌上谈成的,很多怨恨也是在酒桌上产生的...[详细]
请客吃饭,不懂这些等于白请!
    你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他们也许貌不惊人,也许才不出众,却在无形中有着一股别样...[详细]
让人舒服,是顶级的人格魅力
    从古至今,鸡蛋始终都是人们餐桌上的常客,几乎每天都离不开它。不过,虽然吃了好...[详细]
早晨吃鸡蛋对身体是好还是坏?万万没想到!
    一个不懂得为亲人让步,为朋友让步,为爱人让步,合作伙伴让步的人,是缺乏胸襟的...[详细]
让步
 
专家:火车票、汽油、电信等价格是合法的垄断
来源:法制日报 更新时间:2009/8/15 9:57:17   
>> 相关新闻链接
·钢铁价格经历暴涨暴跌 钢企欲提价扭转被动局面 ·哈继铭:11月CPI转正 政策微调待年底
·通缩仍是当前主要危险 ·尚福林: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利因素在累积
·蔡澈开出奔驰“药方” ·林炜江:跨境人民币结算进展慢是暂时
·中国微车:销量攀升背后的黑洞 ·陈默:“反价格垄断”执法面临双重障碍
·何伟文:不要把中国轮胎当做替罪羊 ·樊纲:中国经济复苏具有可持续性
    同样都是“大中电器”,出售同一品牌的电脑,但价钱相差500元。这是记者近日分别在位于北京朝阳区和崇文区的两家“大中电器”商场调查后得知的结果。

    “这就是市场竞争带给消费者的好处。市场经济的精髓就是让每一个主体独立自主地作决定,以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中国人民大学的反垄断法专家史际春教授今天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解释,反垄断法最主要的,是要反竞争者不竞争。竞争者不竞争的最严重表现是价格通谋,它摧毁了市场经济最宝贵、最精髓的东西;其次是反滥用优势地位。

    8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发布《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对反垄断法中有关反价格垄断的内容进行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为反价格垄断的执法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并结合反价格垄断的实践和现实情况,作了进一步细化规定。

    在史际春看来,这是发改委决定执行反垄断法中有关反价格垄断的一个操作指南。反垄断法规定得非常抽象,有了这个指南可以指导执法人员执法,同时也可以让社会活动中的行政相对人对价格垄断行为的惩处有个预期。

    据了解,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赋予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的职责。

    《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非常明确地规定了两种行为属于价格垄断行为,一种是价格垄断协议,另一种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同时还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也属于价格垄断行为。

    那么,垄断的火车票价格、汽油价格、电信价格是否属于价格垄断呢?史际春非常遗憾地说:“反垄断法不直接管这些垄断,管不了这些组织和经营的垄断或寡头垄断。因为这些垄断是合乎既定产业政策的、是合法的垄断。你去看看铁路法,铁路客运就是政企不分、由铁道部垄断的。中移动、电信、联通、网通等等的垄断,是政府特许的。何况里面还有自然垄断。电信基础设施是自然垄断;新疆到上海的输油管道是自然垄断;铁轨也是自然垄断。什么叫自然垄断?就是依其性质最好由一家企业或机构来经营管理的垄断。全国性铁路系统能不能由多个公司来管啊?不行!如果这样的话,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就没有了。国家铁路只能由一个机构来管,地方铁路也一样,但上面跑的运输可以竞争,可以特许多家公司在铁轨上跑运输,施行有限的垄断或竞争。”

    “即使这些垄断是既定的产业法所允许的合法垄断,但他们不得滥用优势地位损害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的利益,如果他们滥用,行政相对人照样要适用反垄断法来追究他们的责任。”史际春说,“《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也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责任编辑:cprpw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河北省企业风险防范促进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28489号 公安备案13010202001484号
Copyright2000-2012 邮件:hebcpr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