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稳价安民
——四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
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
国务院《通知》确定的十六条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从安排好重要商品产销、增加对群众补贴、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政府责任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重点治理、保供稳价。这是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基础。当前,以农产品为主的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及部分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较多,成为推动价格总水平上升的主要因素。各地区、各部门以及有关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生产、流通、储备、进出口等环节入手,做好重点商品生产和供应工作,加强冬季粮油田间管理,把握好储备粮油投放节奏和力度,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降低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切实保障粮油、蔬菜、食糖和化肥、柴油、煤炭、棉花等重要商品供应,稳定居民生活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
完善补贴、改善民生。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近期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多,增加了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压力。国务院《通知》强调,各级政府要及时采取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等措施,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大中专院校学生和食堂进行必要补贴,并安排好农村边远地区寄宿制学生生活。同时,要加快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各地方、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高度,把国务院《通知》确定的各项安民、惠民政策尽快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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