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示范县增加到24个,每个示范县补贴1500万元
■省财政列支1亿元资金扶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1亿元建立价格风险调节基金
■对城乡低保对象、大中专院校在校生等按每人每月15元标准发放4个月临时补贴
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马建敏)今天,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稳定物价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迅速行动,采取10个方面的有力措施,稳定市场价格,保障市场供应,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通知要求,各地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措施,着力加强全省3640万亩冬小麦的田间管理。各地要切实做好中耕、除草、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防灾减灾等工作,为夺取明年夏粮丰收、保证农副产品供应奠定基础;推进环京津蔬菜基地建设,进一步抓好蔬菜生产,扩大蔬菜种植面积,加大蔬菜种植补贴,蔬菜示范县由15个增加到24个,面积由486万亩增加到562万亩,每个示范县补贴1500万元。通过建网络、创品牌、进城镇、上超市,保证全省和增加京津市场蔬菜供应。
建立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履行好“护城河”职责,更好地服务京津。省财政列支1亿元扶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要求各地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征通行费;对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混装其他农产品的数量在20%以内、超载幅度在30%以内的,比照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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