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伊鑫)今天,国家审计署发布了《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公告中发布了审计调查的基本情况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调查表明,19个省市筹集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由2007年的88.61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642.26亿元,增长6.25倍;保障总户数由69.03万户增加到246.93万户,增长2.58倍;至2009年底,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27个城市的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同时,公告还发布了审计调查中发现的“一些地方存在套取、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廉租住房建设中存在配套设施不完善、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等五大问题。目前相关地区正在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公告原文如下:
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和2010年,审计署分两次对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和甘肃等19个省(直辖市,以下简称19个省市)2007年至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情况和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中央投资补助的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32个地级以上城市。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年至2009年,19个省市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038.8亿元,获得棚户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54.43亿元。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筹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48.6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7.25亿元,占14.99%;从土地出让净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296.79亿元,占66.15%;地方各级财政安排52.47亿元,占11.70%;其他渠道筹集32.14亿元,占7.16%。发生廉租住房保障支出219.11亿元,至2009年底滚存结余277.9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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