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牛两发声明 仍留一堆疑问
10月21日晚,蒙牛乳业(2319,HK)发布公告:本集团从未策划、组织、实施任何与指控竞争企业的产品引致儿童性早熟有关的活动;有关互联网流传公关公司的两位管理人员为本集团总裁助理及首席顾问,均为虚假谣传,此二人并非本集团员工;尽本公司所知,本集团一名业务经理(并非高管人员)正在配合中国有关当局调查。
10月22日凌晨,蒙牛发布第二次声明,将“陷害门”称为“安勇事件”,将事件定性为“安勇个人所为”,称“安勇对相关方面及消费者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深表歉意!”
蒙牛道歉了。但纵观整个事件,依然有众多疑点,令公众对蒙牛的声明充满疑问。
“陷害门”:“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蒙牛将“陷害门”称为“安勇事件”,并定性为“安勇的个人行为”,但很多迹象却显示该定性存在疑点。
蒙牛声明中称:“根据目前相关情况,2010年7月,安勇在未向任何上级请示的情况下,擅自与合作公司联系,发表了鱼油中含有的EPA成分对婴幼儿健康不利的言论。安勇这种行为,造成什么后果,就承担什么责任。公司负有教育不周、管理不力的责任。安勇对相关方面及消费者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深表歉意!”事实上,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作为蒙牛产品经理的安勇和公关公司合作,通过平面媒体、网络等,不仅“发表了鱼油中含有的EPA成分对婴幼儿健康不利的言论”,而且对伊利公司的产品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攻击,并耗费巨资。从这一点来看,蒙牛在含糊其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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