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少,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市场的政策法规体系不健全,支持创新创业的投融资和财税政策、体制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主要着眼于解决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存在的七个问题,并突出财税金融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作用。
培育产业从七方面着眼
首先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和发展重点。各方面普遍认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应体现国家的战略需求,要体现阶段性特征,现阶段应将节能环保、信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但各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范围也有不同的理解,一些地方将石化深加工、绿色食品、林产业、海洋产业、文化创意、现代物流、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等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这说明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内涵和发展重点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第二是突出体制机制改革。从前期调研情况看,加快培育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还面临一些急需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如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机制没有形成;技术创新成果转移机制亟待建立;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和要求的资本市场不完善;部分领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等。要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三是掌握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竞争,核心是关键技术的竞争。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些领域在规模上虽然已经跻身世界前列,但组装加工能力强,技术集成能力薄弱,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主要依赖进口。因此,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着眼于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前沿性、战略性产业技术集成创新,提升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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