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上海、杭州、宁波、厦门等城市的细则都是“限再新购一套房”,目前直接“限购三套房”的只有深圳、南京。在南京出台细则之前,只有深圳规定“停购三套房”。南京和深圳不同之处在于深圳同时还限制了非本地户口居民购房,南京则没有。
“房产税”出台可能性多大?专家认为“呼之欲出”
“此前停留于纸面上的房产税‘呼之欲出’。”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指出,此次“升级版措施”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更加严厉的要求,此前只是停留于口头问责,现在则是明文规定,这也表明了中央在向市场传达一种讯息,即调控不会放松,如果市场出现与调控预期相反的异动,国家将出台更严厉的措施。
陈国强表示,此次政策明显对于地方政府约束比较大,而打击最大的应该是异地购房者,从此次出台的政策看,调控已经明显从文件形式转为执行阶段。此政策仍旧不是终点,还会陆续有政策出台。比如房产税的具体执行方案等。
“房地产调控,不管是多少条,现在行政色彩比较重,市场的办法不够。”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表示,从国外经验看,市场的办法就是要开征房产税,遏制投机,增加房屋的财产保有环节的成本。就房产税时间表,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国五条”提到房产税从试点推向全国,所以第一步还是试点。发改委曾在“十二五”税制改革中提及改革房产税,明年就是“十二五”开局年,所以原来“论年数”,现在可以“论月数”。
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认为:“现在大家对房产税的期望值有些高过头了,对房产税的效果也有些夸张。实际上房产税开征作用有限,在很多征收房产税的国家,照样有房地产泡沫。在短期之内,可能对房价上涨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长期来看,一些投资客可能还是会囤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还表示,新调控政策不存在挤出刚性需求的问题,新政策主要是抑制四种不合理的需求,一是投机性、投资性需求;二是抑制奢侈性需求;三是抑制那些不具备购房风险防范承受能力的需求;四是过度超前消费的需求。
“税收的调控作用不可忽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房地产调控应该是市场轨和保障轨“两轨统筹”的框架,在保障轨方面,政府至少要抓三个要点:首先政府要管规划,在住房的土地供应上应有一个合理的顶层规划;第二,要管托底,首先要托起廉租房的有效供给,在廉租房之上还要提供针对夹心层的公租房的有效供给;第三,要管引导,尽可能引导民间资本和政府的规划得到认同后形成合力来开发建设。而在市场轨方面,政府不但要管规划,管规则,最重要的是要管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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