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层面加快破解
“纵观世界上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在市场经济基础之上,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公共资产的管理模式。”权威人士认为,我国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模式,“应在法制化程度、集中化程度、分层程度、分类程度、公开化程度、社会化程度等维度作出调整和创新。”
认识层面,要增强单位负责人的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和财务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会计法的规定,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使单位负责人真正承担起管理的责任,这是解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薄弱的关键所在。
这就需要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制化建设,要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性法规、规章,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原则、范围、程序、组织形式、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确保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体制层面,首先,建立健全由财政部门主导的管理体制,财政部门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符合科学管理原则,唯有财权与事权有机结合,才能多办事、办好事;其次,制定规范化的管理流程,要明确办法、具体责任人、阳光操作;再有,组织严密的会计核算,财政部门应设计专门报表要求各事业单位编报国有资产占用、使用的会计、统计报表;最后,创建条规化的专业监督制度,做到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
操作层面,主要包括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统计报告四个具体方面:在资产配置上,应当做到资产的配置与事业单位的履行的职能相适应。凡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实行政府采购;在资产使用上,对本单位所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盘点,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资产处置上,对处置大额资产必须报财政部门批准外,其余资产的处置由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批。□(记者尚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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