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实践中的难题
1、信息不对称,交易对手寻找成本高
一笔信贷资产转让的完成首先需要确定交易对手,由于信息不对称,也无市场提供统一的信息发布、查询平台,一般均由有转让需求的一方,先向有业务联系的同业一一征询是否有合作意向,交易方向是否契合,这一过程往往需要几天甚至更长的时间。在信贷规模紧张时,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转让需求往往在方向上具有同质性,交易对手的寻找极其困难。而另一方面,一些区域性银行有受让需求,但又由于区域内的银行往往也存在转让方向上的同质性,难以在区域内找到交易对手,而缺乏寻找跨区域的交易对手的途径,这些区域性银行难以在更大的范围内寻找交易对手。
2、交易习惯各异,沟通成本较高
信贷资产转让的各参与主体依据自身实践及管理需要,均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业务规则及交易习惯,在转让后的贷款管理、价款及费用支付、通知事宜、担保变更等均有不同的要求,这导致了每次交易均需对上述交易细节一一沟通确认,有时有可能因其中的一条无法达成一致而导致整个交易失败。例如在通知借款的的要求上,有些机构要求较为宽泛,仅要求通知即可,有些机构却要求极为严格,要求要取得借款人甚至担保人对转让无异议的回函。即使是同一家银行,不同分行在具体尺度掌握上也存在差异。其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在于没有形成统一的市场规则,各交易主体出于风险防控的需要,制定了更有利于自身的交易规则,但从整体而言,却降低了效率,增加了成本。如能形成统一的交易规则,则在保护各方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做到效率的最大化和成本的最小化,有利于促成交易的快速达成。
3、缺乏标准化的法律文本,谈判成本较高
法律文本是交易双方交易结构、责权利划分的最终体现,由于没有统一的交易规则,各机构制定的法律文本也不尽相同,特别是涉及到交易具体细节的价格条款、支付条款、通知条款等,各行要求均不相同。各机构基本都依据自身实践的需要,形成了自己的格式合同文本,并要求业务经营单位使用时不得更改,如有更改则需按内部管理流程逐层送审。这就造成交易双方各拿一份标准合同文本,无论使用哪一份文本都无法完成交易,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双方依据具体交易沟通结果,在一个版本上进行修改形成一笔交易的最终合同版本,然后各自完成内部的审批流程。这一过程往往需要1-2周甚至更长,极大的影响了交易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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