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能源是高收益行业。凭借于此,中石化可以成为《财富》500强头等舱的座上客(排名第九)。也因其一盏156万的吊灯搞得满城风雨。财大招风,不引起热议才怪。
当然,高收益与高风险相伴而生。最近,中石化前董事长陈同海因收受他人钱财折合人民币1.9573亿元获刑死缓,奇怪吗?7月27日,再传消息称陈放弃上诉,也不奇怪。何况,能源大佬出事也不只发生在中国。当下,俄罗斯前首富、石油大亨米哈伊尔·霍多尔科夫斯基就在跟俄罗斯总统先生扯皮。总统先生不得不放话,欺诈罪和逃税罪两项,低头认罪就大赦,如若不然,继续执行22年有期徒刑。
回到陈同海。他放弃了最后辩驳,不上诉。但其律师坚持称,掌管中石化期间,他是为国家的石油事业做出过巨大贡献的人,也为国家利益承担过个人风险的人……
这些炫目“大词”的背后,真实的陈同海是什么样呢?据他的一位同事回忆,陈会说,提起往事,能讲一个又一个故事。比如说,停课大革命大串连和其父牛棚儿造反;插队黑龙江伐木打猎偷鸡爬火车;珍宝岛战事和四五天安门诗抄,等等,那个年代人相同的特殊的经历。由于陈出身于革命世家,“他在陈述中却是与众不同的奇特,杂糅、神秘、吊诡、怪谲。”其同事回忆道。
其次,陈敢说。著名言论有“我们是共和国长子,我们不垄断,谁来垄断”。可想而知,如若上诉,新鲜的辩论词是什么?如下的对比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在欧美,像他这样的石油巨头或高管,每年的薪酬收入应该是5000万美元左右,折合人民币要3亿元。照这样计算,在中石化大约10年,薪酬可达30亿元左右。但是他10年的收入不到1000万元。
与陈同海同样站立死刑架下的国企老总还有首都机场原董事长李培英。2009年6月,李培英因贪污、受贿金额1亿多,终审获死刑。
是体制,还是本性让他们暴露出人性的贪婪?国企大佬是官,是商?他们在意国有企业的盈利指标,还是深埋在总经理、董事长这些名头背后,部长级、副部级的隐名?如果是后者,我们为那些还没有出事的大佬们捏把汗。
如果把这些问题抛给青啤董事长金志国,他的答案可能是体制设计有了问题。一个小例子。在青啤,除了金之外,管理层的薪酬待遇实施的是年薪制。金说,我要把标准提起来,我可以牺牲我一个,因为我受体制的约束,我无法改变我的动力,但是我有权改变我用什么型号的油,我给我的经营团队增加这种市场化的动力。
像金志国这样带着体制镣铐还能跳舞的本领并不是谁都有。一不小心,身陷沉菏,撞到牢狱之灾的国企大佬时有耳闻。陈久霖算一位。2004年,这位被国企体制和新加坡法律双重套牢的大佬不得不在异乡体验1000多天的监牢生活。
最近,财经评论人吴晓波(博客)在其专栏中道出两个问题,一是陈同海是企业家吗?经过其层层的理论认证后,答案不是。他又问道,如果陈不是企业家,中石化是企业吗?相信,这是国企大佬们自己都想不明白的问题。谁能给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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