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他们认为,他们打个比方吧,说原来像中国法律有些叫做刑法以后有一个附带的东西叫剥夺政治权利多少多少时间,因为这个人对社会还有危害,所以说他的政治权利就应该在一个时间跨度内剥夺了,那么在一些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他实际上有些这样的规律,就是说作为一个企业的股东,假如说你确实在企业运营过程之中,做了一些不应该做的,或者说伤害了市场经济的一些规则和底线的,那么你要去影响控制公司这个东西,就无形之中就不存在了,因为你实际上,因为触犯了这些社会基层的道德底线或者是社会运行的规则,那你就不应该继续把这个事情扩大了。所以他们认为这些事情在他们那里是不可能出现的,而中国这些情况他就感到很不理解。所以从这个角度去看,实际上他们已经有很清晰的一个判断和价值标准在这个地方,当然投资者他总是希望有投资的回报,投资的本质是独立的,当然我们也很欣然的看到,并不是说所有资本完全是逐利,没有道德标准。
所以这个可能也是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之中所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从这个角度去理解,我相信投资者们都会有一个他们最终的判断。
芮成钢:比如国外的机构投资者,他们的西方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他们的规律来看这个事情,作为一个股东,如果是违法了,判刑了,在道德上处于一个低地,那么在做选择的时候,是肯定不会把这个放在这里的,这是一个基本的对错问题,是一个法制社会的一个基本的价值判断,是不是?
陈晓:对,可能更直接一点的话,因为他做错了什么事情,这个可能就更重要一些。比如说黄先生现在被中国司法认定的比方说像内幕交易,操纵价格,这是从资本市场,或者说从市场经济角度来讲是更不允许的。实际上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最核心的要点实际上是保护小股东利益。因为小股东总是弱势的,中国的市场经济在成长过程之中,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了伤害,这个是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精髓,这个东西可能在中国目前的发展阶段还不能充分的得以体现,我相信未来这个是必然的。
芮成钢:你刚刚用的这套理论是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的做法来看这个事情,但是对于很多中国人,普通的中国人,或者对国美不是很了解的中国人,包括我们的电视观众,有一部分人会觉得,有这样一种心理,觉得原来是黄家的生意,黄光裕先生,黄家的生意,被陈晓先生拿走了,陈晓先生现在要做的事情是去黄化,要把黄家彻底排除在外,甚至有落井下石的概念,因为黄家出事了,这样一种感觉,好像这里面也有一些价值判断,好像动了别人的东西,包括背叛,包括贪婪等等,如果把这些东西和您联系在一起,媒体有一些地方会有用这样的尺度来说,这个您怎么看?
陈晓:这是我相当苦恼的地方,实际上我最近很多博客都不敢看,一看里边各种各样的声音就给我很多的精神压力。包括前期我们很多高管收到了很多威胁电话,各种各样的骚扰。实际上归结起来我感觉有几个要点,实际上我们始终一直没有跟媒体讲的很清楚。
比方讲这个企业是谁的,黄光裕先生,毫无疑问,他是企业的创始人,企业的成长和发展离不开他前期的努力和贡献。但是作为一个上市公司来讲,哪怕是一个非上市公司,都是一样的,企业做大了以后,实际上创始股东和这个企业的关系实际上就更复杂了,因为他要承担社会责任,他要去平衡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他要为企业的生产和发展未来去努力,实际上你必须和社会价值是吻合的,社会才会接纳你,社会才会给你各种各样的资源和机会,当然这个社会有很多组成,比如消费者,我们的各类相关方,我们的管理团队,我们的员工,我们的股东,政府各种各样的要素,所以说我们不能完全用单一的股东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我感觉国美它应该会成为一个优秀的企业。实际上黄光裕先生创造了这样一个基础,打个比方讲,就像一个,我说它是一个长征火箭,我们把这个企业送到一个更高的轨道上去,成为全球比较优秀的零售企业的话,他可能是这个火箭的第一级,把它送上的一个高度。但他后来出了问题,对我来讲,我可能,我们的团队可能就承担了这样一个责任,说我们要把它再往上推上去,可能是这个火箭的第二级,当然可能最后还是达不到这个高度,可能未来有第三级把它送到轨道上。所以我的定义是我目前是这个火箭的第二级,我们的愿望是一致的,希望这个企业未来成为一个优秀的,别人尊重的这样一个零售企业。这个企业的成长过程之中,它是需要不同的阶段,不同的人去为这个企业的发展去助推。假如说他只是说,因为我是创始股东,所以说这个企业的死和活只和我发生关系,我认为这个企业就不应该会成为那样一个优秀的被人尊重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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