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 静)昨天,石家庄市明确了“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救助标准。
石市规定,对于特困职工生活救助方面,脱困无望的每户每年救助500元;助学救助方面,当年考入大学救助2500元,当年考入大专救助2000元,当年考入高中救助300元,当年考入研究生救助1000元,就读大中专救助500元;医疗救助方面,患规定范围内重大疾病自付10000元及以上的补助1000元-10000元,符合条件的家属补助不超过5000元。
对于捐款职工及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捐款职工患规定范围内重大疾病、个人自付医疗费数额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给予1000元-8000元救助,患规定范围内重大疾病、符合条件的家属补助不超过4000元;捐款职工患其它重大疾病的给予1000元-3000元救助,患其它重大疾病、符合条件的家属补助不超过2000元;遭受意外灾害的给予1000元—3000元救助。
考虑到河北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差异,省总工会没有确定统一的救助标准,而是由各地各单位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居民生活水平确定救助标准。单笔救助费用较高,超过5万元的,省总工会将予以资金支持。
据统计,石市“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共收到捐款23317309元。8月初,市总工会为一对遭受意外事故烧伤的职工母女支付了全省首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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