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地方排外;拓宽民资准入;加大财税支持
长期制约跨地区企业重组的财税分配问题有望得到解决;财政资金对央企兼并重组的支持力度也将加大;民间资本的准入领域则进一步切实放宽。三大利好政策支持下,中国企业兼并重组有望又好又快地实现“大提速”。
9月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体制改革突破和财政信贷政策倾斜等方面,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地区可签财税协议
或五五分成
《意见》首先在制度上做了重要突破。
《意见》提出,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地区间可根据企业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签订企业兼并重组后的财税利益分成协议,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后工业增加值等统计数据的归属问题,实现企业兼并重组成果共享。
一直以来,由于财政税赋等诸多问题存在,地方政府面对企业兼并重组一直“护犊情深”,持有抵制情绪。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赵航指出,从汽车行业来看,目前兼并重组的问题主要就在于中央和地方利益的协调。不少钢铁企业老总也一直对地方政府设障跨区域重组表示忧心。专家指出,上述措施一旦落实,基本从机制上消除了地方政府暗中阻挠企业兼并重组的动机,对推进兼并重组意义重大。
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央行于2008年出台的办法,企业总分机构当期应纳税额中的25%将按一定比例在分机构各地间进行分配。这一政策被认为触及企业跨区域重组的根本问题。兼并重组后,企业仍需在地方保留分、子公司,才能达到利益分成的效果。
尽管《意见》并没有明确地区之间的分成比例,但据有关人士透露,对于收购企业每年产生的利税,可能按照五五对开的方式,由兼并企业所在地政府和被兼并企业所在地政府分成。不过,具体分成比例仍待有关部门在操作细则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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