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者保护方面,新法案要求在美联储之下成立一个独立的消费者保护局,局长由总统提名、参院批准任命。其主要职责是对住房按揭贷款、借记卡和信用卡等消费者信贷业务进行监管,防止金融机构不负责任地贷款和收取不正当的高额服务费,比如对借记卡的收费被要求降低,对按揭贷款提前还款的罚息将被取消,银行收取息差用来奖励放贷者的“息差分红”也将被禁止,违者将受惩处。新法案还要求启动一个计划,为无银行账户的人提供开立账户的帮助,为那些需要获得小额贷款的客户提供帮助,以增强金融普惠程度。
综合起来看,美国这个金融监管的新法案吸取了金融危机的教训,考虑了全球金融发展的趋势和国内外压力,也权衡了各方利益。但所有这些措施都无法真正解决美国金融垄断集团的道德风险问题。美国国会和奥巴马政府只是期望借这个法案的实施重振美国金融体系的信誉,保护美国在全球金融市场上的龙头地位。引人关注的是,新法案对世界各国批评较多的对冲基金等大型金融投机者的跨国金融投机和市场操纵行为,并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
指望美国金融监管解决全球金融体系风险控制问题,是不现实的
美国的新法案也发出了信号,就是美国并不会限制“金融创新”,也不会限制美国金融机构的跨国金融投机和市场操纵——而这些,恰恰是欧盟和发展中国家在20国集团会议上讨论加强金融监管时屡屡提出的对美国的批评。
笔者认为,这正是美国金融监管所要刻意回避的内容,因为监管再怎么“严厉”,也不会去削弱本国金融机构的活力,不会束缚它们在全球的竞争能力。
指望美国金融监管来解决全球金融体系风险的控制问题,是不现实的。这需要在更高的层次上实行国际合作监管。
美国的金融监管新法案,对中国正在进行的金融体制改革也将产生影响,因为在全球金融市场联系日益紧密的背景下,美国金融体系的变化对其他国家不仅有扩散性示范作用,而且会有监管的溢出效应,因此我们要密切观察研究它的实际影响,并结合中国实际推动自身的金融改革。(徐明棋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cprp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