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6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记者周婷玉、邹声文)记者从刚闭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获悉,我国将加快研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严格控制高收入垄断性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有关意见的函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商务部、卫生部、国务院法制办,并经与全国总工会进行衔接,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所提建议等作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国务院办公厅转报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会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印发给了常委会组成人员。
就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报告表示,将继续从“限高、扩中、保低”的思路出发,采取措施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一是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重点,加快建立职工民主参与企业工资分配决策的机制。继续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能增能减的机制,促进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职工合理分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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