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磕磕碰碰受点“小伤”,要不要申报工伤?过去,这些称不上伤残的“小工伤”与普通工伤办理程序相同,办下来要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我省一些职工常因为程序复杂而选择不申报、自认倒霉自掏腰包。今后,这些“小工伤”可以简易处理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下发的《关于试行工伤事故简易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今后“小工伤”处理周期将缩短到一两个月,基本上当月申报,下月即可领取报销费用。
据介绍,要申请“小工伤”简易处理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伤害事故发生时已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统筹,并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关于应当认定或视同工伤情形规定的;职工所受伤害程度轻微,达不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且治疗终结后其医疗费用总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用人单位与受伤害职工均同意适用简易处理办法。我省同时规定,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小工伤”医疗费用总额的限定。
职工遭遇“小工伤”该如何申请办理?据介绍,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事故简易处理申请,申请时提供以下资料:工伤事故简易处理登记表;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害职工就医的初诊病历、就诊发票复印件及诊断证明。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依据明确、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案件,可由社保经办机构当场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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