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难是社会各界长期关注的热点问题。这一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本解决。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以服务大型企业和政府项目为目标、基于正规财务报表和充分抵质押物的金融体系,难以适应草根经济的融资需求。”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在日前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表示,必须下决心规划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草根金融体系,促进草根经济发展和城乡就业。
什么是草根经济?据刘克崮介绍,通常人们所说的“草根经济”是指广泛存在于区县、街镇、社区、乡村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者、农户等经济主体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总称,其具有投资少、机制活、见效快、代谢能力强等特点,是社会经济中最具活力、单位投资就业贡献率最高的部分。目前,我国城乡草根经济体总数已达1.8亿户。
刘克崮说,草根经济主体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其融资需求额度小、期限短、需求急,且普遍缺少抵质押物和规范的财务信息。现行金融体系难以满足,因此要建设发展适合草根经济需求的草根金融体系。根据国内外经验,草根金融应发源于民间,根植于民间,服务于民间,其机构员工应贴近草根经济体,产品设计不注重抵质押,重视信用与现金流,操作简便,实行市场化运作并能实现商业可持续。
刘克崮提出了建立发展中国草根金融体系的理念和思路:一是金融产品分大小,金融服务分阶段。应根据对象的规模大小、信用特征及成长阶段,创建无抵押金融产品体系,服务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微型和小型企业。二是金融机构分层次。经济实体处于国家、地区及县域等不同层面,相应的融资体系也应区分层次。国家和地方层次的融资需求主要由大中型银行承担,基层的融资需求主要由草根金融机构承担。三是金融监管分责任。银监会主要负责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的监管;省银监局负责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机构的监管;草根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可下放或委托给地方政府和为草根金融机构提供批发供资的大型金融机构。四是金融服务专业化。草根金融业务必须由独立的机构和专业的队伍运营,有独特的产品规范、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和考核激励机制。五是辅助支持社会化。包括IT服务、专家咨询、人员培训、征信体系建设等要实现社会化。
刘克崮为此提出多项建议。建立权威的草根金融领导推进机制。拆分细化中小企业统计指标。将“中小企业”细分为中企业、小企业、微企业、个体户和创业者。金融产品相应细分为中贷、小贷、微贷及个贷。建立发展草根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改造发展农信社、农商行、城商行、邮储银行等中型金融机构,鼓励大中型国有银行新设独立机构开展草根金融业务。解决草根金融资金供应问题。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建立为草根金融机构批发供应资金的专门机构,同时通过再贷款、转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为草根金融机构供资。建立为草根金融服务的社会支持机构。建立国家和地方两层次的服务机构,提供产品咨询、技术培训、IT系统及数据库服务。细分资本市场层次,丰富各类投资工具。为草根经济发展提供投资服务。实行财税信贷支持政策。对农信社、农商行、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主要从事草根金融业务的机构给予营业税优惠,对所有金融机构一定额度下(如5万元或10万元)的农户贷款业务,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制定适合草根经济特点的信贷政策。草根金融监管权限下放。中央政府制定草根金融监管法规,地方政府制定监管细则并组织实施,同时可委托批发供资机构代理执行草根金融监管。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将现行《中小企业促进法》、《乡镇企业法》修改合并为《小企业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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