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将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后,国务院又发出通知,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政策出台后,北京通州、望京等前期炒作的热点区域房源量增加了30%,而购房委托量下降了25%,成交量下降20%。(4月19日《人民日报》)
新政出,房价应声而动,这是好事。但回头看看,所谓炒家抛售、量价齐跌,似乎也不只是新版楼市宏调政策后的传奇。远的不说,我们当记得去年12月14日,中央出台了“国四条”;时隔三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通知,规定开发商拿地首付不能低于50%。彼时,就有舆论乐观认为,房地产政策已进入“下拐”通道,认为此举可能导致房市量价齐跌,并引发行业的新一轮洗牌,对楼市的打击将是“毋庸置疑”的。理论让人激情澎湃,但现实让人郁闷纠结——— 所谓“下拐”,只是心理素质不够坚韧的炒家小受刺激而已,楼市大盘行情依然看涨,直到2010势如野马脱缰。
这当然不是要抹杀宏调政策的积极意义,也不是否定中央对于楼市调控的初衷与决心。但是,我们需要冷静地看到:楼市疯癫,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对于这么一个投机浓郁、流动性严重过剩的诡异市场,任何新政都不能在推出初期就预言其功力:一者,楼市也是市场经济,价格对宏调政策的敏感是普适的。政策一出,市场多少会有所反应,这与政策对市场的最终导向作用不可同日而语;二者,我们的楼市没少经历“组合拳”,如来神掌也好、天外飞仙也罢,人家见多识广,1月份“国十一条”颁布只有3个月时间,而差别化信贷新政也才刚刚露面而已,盲目乐观很可能是要闹笑话的。
对于膨胀的楼市,其实缺的未必是宏调政策,而是政策的执行力。地方政府“手无缚鸡之力”,商业银行“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开发商专心修炼“千手观音大法”——— 结果“三人行,必有化骨绵掌”,过往宏调政策就这么烟消云散。因此,说一千道一万,关键还在于落实。4月14日,温家宝总理在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时强调,“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要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建立考核问责和约谈、巡查制度,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的,要追究责任”。
此次针对房价的调控重拳一轮接一轮,操作性与目的性更为明显,也似乎更可预期,显示了决策高层此次调控意志非比寻常。但是,任何政策从出台到执行、再到生效,都有一个不算短的窗口期,此间的抛售或降价,只是市场敏感的试探,既成不了风气,也说明不了多大问题。结合刚刚发布的统计数据看:3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其中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4.2%,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5.9%——— 那么,楼市新政能否落到实处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个别现象是说明不了问题的,恐怕起码需要几个月的观望期以数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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